我部于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期間,就《港口岸電設施運作維護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向有關單位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結束後,共計收到24家單位的有效反饋意見192條。經認真研究,採納和部分採納172條意見,不採納20條意見。擬不採納的意見主要包括:刪除相關人員的資質要求、刪除或大幅簡化內河岸電設施基礎技術資料內容、增加年度檢測和預防性試驗要求、變電站不納入巡檢範圍等。擬不採納的原因主要是從標準規範角度,進一步保障港口岸電設施安全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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