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3年交通運輸部市場秩序、服務品質檢查與綜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21日我局組織對你省港口經營市場及航道養護管理等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反饋如下。
一、總體情況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高度重視水路運輸管理工作,認真履職,積極推進港口經營市場監管、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航道養護管理等工作。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常態化運作,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率均達到了95%以上,初步形成了佈局合理、銜接順暢、運作高效、監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各級航道養護管理部門逐步健全航道管理制度,不斷創新管養模式,保障了航道暢通和通航安全,在智慧航道建設、船閘智慧調度等方面成效明顯。
二、發現的問題
檢查組共對21家單位進行了檢查,發現了24個問題。其中,船舶港口岸電建設使用情況及港口經營市場檢查共檢查9家企業和1家水上洗艙站,發現14個問題;航道養護管理檢查共檢查11家航道養護管理部門,發現10個問題。詳見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鞏固整治整改成果,持續推動長效機制常態化運作。請你廳鞏固突出問題整治及2021年中央環保警示片反映問題的整改成效,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嚴密責任體系,督促港航企業、接收轉運等單位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有效建立實施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聯合檢查制度,積極推進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設施的有效運作。加快推進九江湖口水上洗艙站配套的洗艙水預處理設施投入運作,推動洗艙站常態化運作。督促企業加強對港口碼頭自身環保設施使用情況日常檢查,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達不到規定防治要求的及時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罰。持續推進港口碼頭和船舶岸電設施接插件的標準化改造,提高岸電使用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二)加強港口經營市場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加強市場秩序和服務品質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港口企業嚴格執行港口收費政策和有關規定,確保市場秩序良好。
(三)進一步提升航道管理水準。認真落實《航道法》《航道養護管理規定》《通航建築物運作管理辦法》《關於加強通航建築物和航運樞紐大壩運作安全管理的意見》等法規制度及技術標準,進一步規範航道養護管理,加強通航建築物和航運樞紐大壩運作安全管理。加大人員培訓力度,全面提升航道養護管理隊伍能力水準。加強航道養護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執法機構的溝通協作,強化對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落實情況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推進魚山、凰崗航運樞紐大壩的拆除重建工作,力爭今年底前開工。落實《內河航道運作監測指南(試行)》(JTS/T324-2023),完善相關資訊化平臺,統籌加強航道、通航建築物、航運樞紐大壩的運作監測。
(四)加快推進船舶碰撞橋梁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後續工作。加強橋梁安全風險隱患整治督導,對尚未完成整治工作的橋梁實行銷號管理,督促橋梁運作管理單位強化主體責任和安全意識,按計劃優質高效完成後續工作,確保橋梁運作和船舶通航安全。
(五)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切實抓好問題整改。請你廳組織相關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航道養護管理部門督促相關單位對照問題清單,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形成閉環。同時,舉一反三,加快補齊短板,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問題發生。有關問題整改情況,請你廳于2023年8月15日前形成書面材料報送我局。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