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關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線上訪談。今天的訪談,我們邀請到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請他為大家解讀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佈的《關於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的公告》。
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大家好!很高興來到部網站線上訪談欄目與大家交流。
楊局長,可能很多人對安全管理體系並不了解,請您介紹一下什麼是安全管理體系?
安全管理體系的全稱是安全營運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體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員有效執行公司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的結構化和文件化的體系。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海上運輸向規模化、多樣化發展,全球海難事故呈現多發且逐年遞增的趨勢,儘管國際海事組織(IMO)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針對船舶技術狀況和船員技能的公約和規則,還是不能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比如1987年英國“自由企業先驅”滾裝船傾覆等一些災難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財産損失和嚴重的環境破壞。IMO認識到過去制定的主要針對船舶、設備和船員的技術標準無法遏制事故頻發的現實,決定突破傳統海上安全管理的局限,改變過去被動對事故作出反應的做法,將管理重點從船舶和船員延伸到公司岸基。在充分吸收借鑒ISO9000的理論方法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將品質管理體系的原理和方法應用於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實踐,研究出臺了《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ISM規則),要求航運公司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不斷適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要求,不斷發現安全隱患並予以改進,不斷評估安全風險並制定針對性的防控措施等,以此持續提升其安全管理水準。
1994年5月,IMO第63屆海安會正式將ISM規則納入《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公約)附件第Ⅸ章,從而使ISM規則成為對所有締約國的強制性要求。我國于1998年和2000年分兩批要求相關國際航行船舶及其所屬航運公司實施ISM規則。為加強對國內航行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提高我國航運業整體素質和管理水準,原交通部借鑒ISM規則的原理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于2001年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NSM規則),並根據我國航運發展的現實需求,于2003年、2004年、2007年和2021年分四批要求相關國內航行船舶及其所屬航運公司實施NSM規則。ISM規則和NSM規則在我國的實施,加強了航運公司岸上和船舶的聯繫,明顯提高了船舶管理水準,對促進海上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請您介紹一下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這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近年來,海事系統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強烈的責任心不斷創新探索,在減少收費、簡化手續、下放事權、優化流程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不斷減輕企業負擔。自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航運公司生産經營面臨著巨大考驗和挑戰,也迫切需要我們創新工作方式,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務服務。今年3月,我們積極響應“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號召,按照黨中央關於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要求和交通運輸部黨組的統一部署,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在全面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探索提出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作為交通運輸部“我為群眾辦實事”的一項重要舉措。這一舉措的提出,目的也是為企業提供便利,降低成本,這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要求,以進一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請您介紹一下全國通辦的具體內容。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不是一項新業務,它是我們為了更好地服務相對人,對現行船舶審核發證工作的進一步優化。全國通辦,簡單來説就是船舶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在全國任意靠泊地接受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證機構擬請異地海事局審核時,不必再走委託程式,不必再耗時等待對方接受委託,只要在航運公司安全管理系統裏將審核任務流轉過去,靠泊地海事局就會安排審核組,船舶入境即審。這樣能夠減少船舶滯港待審時間,提高週轉效率,節約營運成本,減輕船東負擔。同時,船舶臨時審核發證可採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採用告知承諾方式申辦《臨時安全管理證書》的,不再進行現場查驗,發證時間壓縮為1個工作日。
您剛才提到,近年來,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航運公司生産經營面臨著巨大考驗和挑戰,那麼從安全管理體系運作角度來講主要有哪些難點呢?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影響,其他産業可以通過停産停業規避風險,但航運業擔負著保障糧食、能源、重要防疫物資運輸和國際物流供應鏈暢通的重要使命,我國對外貿易運輸量的90%是靠航運實現的,運輸的生命線不能停。儘早取得相關證書,特別是對於新投入營運的船舶來説,儘早取得臨時安全管理證書,是船舶正常營運的基礎。
另一方面,船舶的流動性很強,按照現行審核發證制度規定,船舶審核需由其所屬航運公司註冊地海事局組織實施,當船舶無法回到公司註冊地的港口待審時,公司註冊地海事局要麼調派審核員赴異地實施審核,要麼委託船舶靠泊地海事局實施審核,溝通時間成本、審核行政成本都比較高,同時人員流動也會增加防疫風險。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如何有效解決企業對船舶審核的“急難愁盼”,對海事部門提出了不小的挑戰。
為推出這些便民措施,海事部門在內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這次改革我們邁出了很大一步,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調整船舶審核發證事權。將《臨時安全管理證書》《安全管理證書》核發審批許可權從三級審批調整為二級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二是優化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業務流程。升級航運公司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證業務“一網通辦”。三是加強審核管理。審核機構嚴把審核關,對審核過程及結果負責;發證機構嚴把審批發證關,強化源頭管理,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四是加大審核員培訓力度。合理配備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的專崗人員,為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應該説,本次政策調整是自1998年我國航運公司實施ISM/NSM規則並建立運作安全管理體系以來,首次取消了船舶委託審核,明確了可採用告知承諾制實施辦理《臨時安全管理證書》,對船舶臨時安全管理證書核發時限做了大幅壓縮。據保守估計,每年僅臨時審核一項就能夠為國內船東節省成本上億元,同時也將節省大量行政成本。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在船舶審核發證方面我們有哪些應對措施?
疫情暴發以來,部分地區的疫情防控政策會禁止人員登輪,從而影響審核工作的開展,影響相對人證書的效力。同時,公司到政務大廳申辦業務領取證書也有傳播風險。考慮到這些因素,為應對疫情我們對審核方式也進行了改進和突破。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若確因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禁止人員登輪,或因嚴格隔離措施而無法實施現場審核的,審核機構可採取資訊化手段對船舶實施遠端審核,從而減少人員接觸,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今後所有發證業務也將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行政相對人可以通過網路提交審核發證申請,辦理結果也可通過郵寄方式反饋,准予發放證書的,證書也將改為發放電子證書,做到全過程人員“零接觸”。
楊局長,針對公司和船舶的管理,後續還會推出哪些便民措施?
我國現有建立運作安全管理體系的航運公司2000余家,管理體系船舶共13000余艘,公司和船舶的需求就是我們改革的動力。改革永遠在路上,我們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建設人民滿意海事為目標,積極探索更多更有效的便民措施,比如,進一步完善海事信用制度,建立分類分級管理機制,並實行差異化監管,讓守法者暢通無阻、讓違法者寸步難行。我們始終堅信,服務群眾沒有終點,希望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能夠營造更好的航運營商環境,為航運企業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海事服務,推動航運業高品質發展。
好的,非常感謝楊局長的詳細解讀。今天的訪談就到這裡,感謝各位網友的關注,我們下期再見!
謝謝大家對海事工作的關注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