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有關交通運輸企業:
為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有效預警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部制定了《2010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區、各單位工作實際組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2010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按照2010年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和交通運輸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強基礎、抓規範、嚴管理、重服務”為主線,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全面推進 “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進一步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確保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在2009年的基礎上再下降1%,其中:較大事故、重大事故起數控制指標下降3%;特別重大事故實行零控制;做好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和處置工作,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努力實現全國道路、水路、城市客運和交通建設施工領域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和進一步好轉。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繼續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
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執法行動。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交通運輸生産、經營和建設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船、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的行為,繼續加大車輛超限超載的治理,加大內貿集裝箱治超執法,繼續加強監測站點建設和資訊化建設,推廣派駐和巡查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治超工作責任倒查制;加強源頭治理,嚴把從業人員、運輸工具(含生産工具)、企業關,繼續探討建立交通運輸行業聯合執法機制,提高安全監管執法效能,對違法營運車船和從業人員、公司實行告誡制和“黑名單”制;加強現場執法監督,完善執法監督手段,確保執法到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嚴厲打擊瞞報事故行動。各交通運輸企業要加大內部安全生産全過程的跟蹤,築牢安全生産現場管理防線,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管理行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開展安全生産治理行動。一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確保春運、兩會、世博會、亞運會、“十一”和防抗季節性氣象災害期間的交通運輸安全穩定。特別是要結合“安全生産月”活動,集中開展全行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並建立隱患整改評價制度。二是大力開展危化品運輸治理行動,對全國危險品運輸車輛安裝GPS的情況進行一次抽查,重點強化上海世博會期間的危險品運輸治理;深入開展長江滾裝運輸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治理,啟動在滾裝碼頭安裝大型安檢設施工作;突出源頭管理,加大集裝箱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綜合治理力度。三是繼續開展公路危橋、“兩船”和渡船渡口治理行動,大力開展“平安工地”建設,進行交通建設施工防範坍塌、墜落事故的專項治理,加強對已查出安全隱患的治理,確保治理效果。
開展宣傳教育行動。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宣教活動,特別是要加大對一線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舉辦安全與應急培訓班,有針對性地對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安全與應急管理的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對從事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的專業人員、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開展公路水路交通、海上搜救的應急演練,舉行海峽兩岸大型海上搜救演習。
(二)加強 “雙基”(基層、基礎)建設。
制定交通運輸“雙基”建設的活動方案,細化明確任務目標和措施,並強化跟蹤檢查、監督落實。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行業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産監管和應急管理機構、人員的配置,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強化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探索建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安全監管機構和企業的安全責任鏈,並建立與之配套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安全和應急工作考核力度。加快實施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體系佈局規劃,加強水上安全監管設施和救助基地建設,加快國家路網應急處置中心和平臺建設,推進省級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中心建設,加強客運站安檢設施建設和提高城市公交安全監管水準。印發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指導意見,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全監管裝備配備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09〕16號),加強安全設施設備投入,加快建立國家和區域交通運輸應急救援中心,在重點水域建設船舶溢油應急處置基地,建立應急運力儲備和徵用制度,完善應急船舶、車輛登記備案制度。對危險品運輸、公共客運和渡船渡口進行普查,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對全國大橋和公交車的營運安全進行調研,建立健全全國重要通航水域的大橋建設前的安全評估機制,規範大橋建成後的安全監管行為,搜尋公交車安全營運風險隱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強化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繼續抓好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實,開展安全績效評估,鼓勵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産工作條件。
(三)加強法制體制機制建設。
制定《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規定》,規範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印發《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資訊報送與處理辦法》,規範強化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制定並出臺《交通運輸事故統計辦法與報表制度》、《交通運輸行業企業安全績效評估辦法》、《港口安全生産管理規定》、《軌道交通運營保障安全制度》等,修訂《交通運輸行業中央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指導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安全生産與應急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下的協調機制,與海洋、國土、外交等單位建立搜救應急聯動機制。推進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與氣象、地質、廣播等部門的協調機制建設,不斷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和極端天氣、路況預警機制。加強應急預案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推動各行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推進《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對我部安全生産職責的分工,進一步明確部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産職責分工,督促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明確相關職責分工。制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建立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突發事件重大事項資訊報告制度。研究建立水上搜救訓練基地和應急物資儲備機制。
(四)加強農村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
落實《關於加強農村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交安監發〔2009〕785號),對農村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進行調研,摸清農村道路客運和渡船渡口的安全現狀,建立健全農村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管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加大安全生産基礎設施設備的投入,解決目前農村交通運輸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基層、基礎工作建設,推進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工作,起草實施方案。
(五)加強安全與應急科技建設。
完成“十二五”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與應急重大課題、行業標準規範的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快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和應急綜合資訊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危險源數據庫,做好交通運輸安全、應急統計分析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研判預測工作。加強重要幹線公路運作監測網路建設,建設內河水域船舶動態監控(AIS)系統,完善水上搜救應急平臺,加強搜救資訊化建設。加強行業安全生産重要課題研究,推進長江幹線及三峽庫區水下應急探測技術研究,解決沉沒危險品定位打撈問題。加快推動《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佈局規劃》重大項目實施工作,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落實2010年中央預算內水上安全專項投資。實施國家道路安全科技行動計劃,完成項目研究、軟硬體開發和標準制訂工作。
主題詞:交通運輸 安全 應急 通知
抄送:國務院安委辦,部領導,總工、安全總監、總規劃師。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0年3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