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傳堂部長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第三次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按:2014年11月14日,交通運輸部召開了第三次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現將楊傳堂部長在會議上的講話印發你們,請各單位認真學習,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集中整治
工作第三次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楊傳堂
(2014年11月14日)
今天召開第三次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專題研究和督促公路橋梁隧道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之所以召開這個專題電視電話會,是由於橋梁隧道設施的特殊性和發生安全事故後果的嚴重性決定的。作為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關鍵節點,橋梁隧道處於交通運輸網路的咽喉要道,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極易導致道路通行中斷、交通網路癱瘓和重大人員傷亡及財産損失,嚴重影響群眾出行和社會經濟運作的安全。
剛才,李彥武和成平同志分別通報了運營和在建橋梁隧道安全生産集中整治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山西、安徽、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分別就橋梁隧道安全整治工作作了發言,講得都很好。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認真貫徹我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集中整治,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為橋梁隧道安全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安徽省交通運輸廳認真領會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建立一橋一檔數據庫,為橋梁隧道安全整治工作創造了很好條件;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加強安全生産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強化科技引領和安全文化建設,取得了很好的實效。只有這樣不斷總結、完善我們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將事故和血的教訓變為管理上的好的方法。如果在責任落實上不嚴格,在管理上不動真格,發生事故了,將給人民群眾帶來生命財産的巨大損失,給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各地要見賢思齊,舉一反三,認真學習借鑒這些好的經驗和做法,變為實際行動,只有這樣才能把安全生産的紅線、底線思維落實到工作之中去。
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公路橋梁隧道安全問題
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按照部統一部署,狠抓在建和運營橋梁隧道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隱患,紮實開展治理,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一是聯合安監總局、國資委、鐵路局頒布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條規定》,將公路橋梁隧道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內容納入日常督查檢查工作,明確打非治違“四嚴禁”、橋梁施工“四必須”和隧道施工“六嚴格”等14項要求。二是健全了公路隧道安全運營管理長效機制,建立了隧道安全隱患清單,完善了管理措施和技術標準,與公安交管等部門基本建立了隧道事故應急反應跨部門聯合管控機制。三是加大了橋梁養護管理和危橋改造力度,從2001年至今已累計投入5443億元,完成了25萬座危橋改造任務,危橋總量和比重連續兩年實現雙下降。四是完善了治超工作機制,強化治超工作措施,四川、湖南等省份探索了治超工作的新舉措和新經驗,深入有效地推進治超工作。
由於採取了上述嚴格措施,今年1—10月份,工程建設領域共發生了安全生産事故32起,死亡失蹤61人,同比分別下降304%和187%。運營橋梁隧道未發生惡性坍塌事故。在建和運營橋梁隧道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從以上統計數據看,今年以來橋梁隧道安全運營形勢總體上好于往年,但也先後發生了山西岩後隧道“3·1”危化品爆燃、貴州銅仁“8·10”在建高速公路項目兩天窩隧道塌方、湖南汝郴高速赤石特大橋“10·29”火災等事故。針對這些事故和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馬凱副總理,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各類媒體進行了集中報道。
同時,安全生産集中整治期間,部對9個省在建和運營的橋梁隧道安全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查出了不少問題和隱患,並對甘肅臨合高速公路項目隧道施工偷工減料和吉林長平高速公路項目試驗檢測數據造假等事件進行了全國通報。今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事故和集中整治階段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雖然只是個別現象,但暴露出一些共性的隱患,突出表現為“三個不容忽視”:
一是已運營的橋梁隧道隱患不容忽視。到2013年底,全國共有公路橋梁735萬座,總長398萬公里;公路隧道11萬道,總長096萬公里。其中,特大橋梁3075座,大橋67677座,特長隧道562道,長隧道2303道。在已運作的公路橋梁中,技術狀況評定為四、五類橋梁也就是危橋總數,依然居高不下。同時,全國還有3492道存在安全隱患的隧道,佔公路隧道總數的307%,比例很高。這些四、五類危舊橋梁和土建結構技術狀況為A級的隧道,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安全隱患風險點。
二是在建的橋梁隧道安全生産問題不容忽視。今年上半年,各級質監和公路管理部門共監督抽查高速公路項目417個,約3萬公里,幹線公路項目2208個,41萬公里,其中平均橋隧比達30%左右,個別項目橋隧比超過60%。督查發現,這些橋梁隧道施工項目存在建設市場不規範,轉包、非法分包、以包代管和壓縮工期等現象,存在專業化建設管理水準不高,勘察設計深度不足,建設管理體制機制運作不順暢,監理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施工現場安全投入不足,一線作業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導致橋梁隧道施工安全和品質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是橋梁隧道應急能力不足不容忽視。通過督察發現,應急預案普遍不健全,操作性不強,一旦發生事故,難以發揮指導應急處置的作用;應急演練不規範,缺乏針對性,走形式、走過場情況較為普遍,達不到鍛鍊隊伍和檢驗預案的目的;應急設備、物資和器材配備不足,從業人員安全應急能力較低。應急能力是控制、減少事故損失的最後防線和有效手段。應急能力不足,會導致事故發生後,不能及時得到有效救援和處置,使本可以避免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無法避免。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工作中,必須讓應急預案從“墻上”走到“地下”,深入到一線人員日常工作和行為習慣之中,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這三個方面直接影響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是導致橋梁隧道安全事故和損失的主要因素。此外,普遍存在的違規操作、違法行為和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因素,也給橋梁隧道施工和運營安全帶來了巨大風險。
二、突出重點,抓好公路橋梁隧道安全整治工作
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已經開展了93天,還剩47天,進入了攻堅收尾階段。下一階段,必須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消除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安全隱患。
第一,狠抓運營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治理工作。一是科學組織實施。根據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清單,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對土建結構技術狀況為A級的隧道,要採取緊急處治或特別措施,對B級的隧道,要進行檢查檢測並採取有效處治措施,確保隧道的結構安全。要嚴格按照建設期標準規範,完善機電和附屬設施,逐步推動在單洞長度超過500米且年平均日交通量大於1萬輛(折合小客車)的隧道,安裝交通視頻和技術監控設備。二是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嚴格落實機動車載運危險物品通行特長隧道的審批和監管等規定,推動公路隧道消防專項驗收,嚴查嚴糾隧道內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提升應急能力,要制定完善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資訊上報、分級響應、交通保障與恢復、事故調查等工作職責和程式,隧道管理單位要與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和醫療衛生等機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公路隧道擁堵預警,完善處置措施,嚴防隧道擁堵引發突發事件。要定期開展針對性的應急演練,確保突發事件時能夠拉得出,頂的上,保得通。
第二,全面開展長大危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一是持續加大公路治超力度。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工信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增強治超執法合力,確保治超工作繼續有力、有序、有效開展。要加快建立健全公路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與治超成效聯動審核機制,鼓勵各地加大治超工作力度。要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積極推動出臺地方性治超法規,完善治超法規體系。二是繼續加大危舊橋梁安全隱患改造力度。要加大危舊橋梁安全隱患排查力度,逐橋進行技術評定,建立安全隱患清單。要把危橋、長使用年限橋梁、低設計荷載橋梁、結構缺陷橋梁等作為監管重點,實行動態管理。要按照“先幹線、後支線”原則,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改造計劃,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和改造力度。三是加強危橋通行管理。對已經確定的危橋、險橋,要研究提出並嚴格落實科學可行的車輛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對於安全隱患較為嚴重的危橋,要立即報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實施交通管制,必要時應派專人值守,防止出現重車壓垮橋梁事件的發生;對於一時無法改造、加固但仍能維持使用的危橋,要設置明確的限載等標誌。
第三,有效保障在建橋梁隧道施工安全水準。一是建立工程項目合理工期科學論證制度,嚴禁擅自壓縮合理工期。要把建設資金到位、建設用地落實、社會穩定風險可控,作為工程項目實施的前提條件,條件不滿足不得開工。二是強化安全職責落實,在工程項目管理、實施、監督等層面,要全面推進工程安全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實行工程安全品質責任登記制度,健全責任檔案,完善施工安全誠信體系,建立“黑名單”制度。三是強化一線作業人員教育培訓,施工單位要嚴格履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法定職責,強化一線作業人員的守法意識,提升專業素質和技能水準。
下一階段,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的重點任務是確保各項隱患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已排查出的隱患逐項分級,實施掛牌督辦,明確督辦措施和時限,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全面完成隱患整改任務。此外,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公路安保工程建設,國務院組織我部和有關部門對公路安保工作進行了很長時間的調研,提出了加強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的意見,近期將印發。公路安保工程事關交通運輸暢通、安全和協調,各單位要切實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三、依法治理,強化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制度保障
當前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都不是新問題,我們提出的整治措施也不是新措施。為什麼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得不到根本性扭轉?歸根結底,在思想層面是認識問題,主要表現在法治意識淡薄,突出表現為執行問題,突出表現在有些部門和單位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有令不行。這些問題導致的結果,是市場主體違法成本太低,違法現象屢禁不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強調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交通運輸部門必須將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為交通運輸工作的重中之重,樹立法治理念、運用法律手段,推動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科學立法,用好法律武器。法律嚴起來,責任才能落下去。新《安全生産法》明確授權,行業管理部門具有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許可權,各部門、各單位要研究制定配套規章制度,同時要將一些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總結提煉出,並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在規章制度中固化下來,通過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嚴厲追責,有效解決企業不履行法律義務,不執行法律要求,不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等問題。
二是嚴格執法,加大違法成本。提高違法成本,才能遏制住利益驅動。新《安全生産法》規定,行業管理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有權利、有責任強制企業徹底整改、消除隱患。各部門、各單位在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作期間和今後的檢查工作中,要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讓違法經營主體付出應該付出的代價和責任。
三是嚴厲追責,提高監管效力。責任追究追到位,才能給責任人帶上“緊箍咒”。十八屆四中全會和新《安全生産法》要求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引導安全監管鏈條上的相關人員都自覺依法履責,對於不履職、不盡責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實行嚴格問責、終身追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行為。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嚴厲追責,這些要求的實質和根本就是依法行政,只有這樣才靠得住,才能實現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根本好轉和長治久安。我們要時刻如履薄冰、警鐘長鳴,牢固樹立法治理念,任何時候都不放鬆要求和標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
同志們,2014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集中整治工作已經進入最後的關鍵階段,前期我們就客運、危險化學品運輸,包括今天對橋梁隧道安全運營都進行了專項研究和部署,就是要有效解決安全工作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希望各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提出的10項35條要求認真落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提高認識、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再接再厲,圓滿完成今年的安全生産集中整治工任務,推動“平安交通”建設邁向新臺階,為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和經濟社會平穩運作做出更大的貢獻。
分送: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單位。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2014年11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