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2015﹞1號

文號

交安委﹝2015﹞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5-00498

公開日期

2015年02月28日

主題詞

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為推進交通運輸安全體系建設,提升安全生産預防控制能力,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部決定於2015年-2017年,在全國交通運輸系統開展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試點工作堅持突出重點,適當覆蓋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各領域;堅持統籌兼顧,與本地實際和日常安全生産工作有機結合;堅持分類指導,統一部署,分領域開展指導、交流、研討工作;堅持持續改進,定期總結評估,邊試邊推,及時完善機制、改進方法。
  二、工作目標
  總結試點地區和單位安全生産風險管理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風險管理機制、制度、方法、標準等,推進行業全面實施安全生産風險管理。
  三、試點對象及任務
  (一)試點管理部門:山西、上海、江蘇、四川省(市)交通運輸廳(委),遼寧省大連市港口與口岸管理局、浙江省寧波市交通委員會,長江航務管理局,河北海事局。
  試點任務:建立健全安全生産風險管理系列工作制度,制定區域風險源等級劃分標準,形成安全生産風險源辨識、評估、管控、監督工作機制。
  (二)試點企業:進行試點的交通運輸企業應在行業具有代表性,具有一定規模和安全生産風險管理基礎,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達標。試點領域及負責部門見附表,各領域試點企業(單位)1至3家。
  試點任務:建立安全風險管理機制,編制安全生産風險辨識手冊與評估指南,開展安全生産風險源辨識、評估,確定安全生産風險源等級,制定風險源、關鍵崗位人員防範管控措施,並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改進。
  四、工作機構
  (一)領導機構。部安委會負責行業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的部署及指導。部安委辦負責試點工作的統籌與協調,建立季度工作例會機制,交流協調推進試點工作,具體負責建立試點管理部門工作聯繫制度。業務司局具體負責指導試點單位制訂相應業務領域風險源等級劃分標準,總結提煉風險管理相關工作機制、方法,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試點工作的部署、指導與檢查推進。
  (二)工作指導組。各業務司局成立試點工作指導組,由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業專家組成,定期開展交流、研討,指導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進行。各試點管理部門和中央企業總部應成立相應的工作指導組,負責管轄範圍內試點工作的諮詢指導。
  五、實施步驟
  交通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從2015年起到2017年,分四個階段:部署階段(2015年4月底),成立工作指導組,確定試點企業,由部安委辦匯總公佈。各試點單位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指導組,制定具體試點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明確進度安排,于2015年4月20日前報部安委辦和相關司局。啟動階段(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底),試點管理部門研究工作機制,制定風險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本區域風險源等級劃分標準。試點企業研究本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機制,編制風險辨識手冊和評估指南,開展風險管理培訓。實施階段(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底),試點單位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確定風險源等級,制定風險源管控措施,全面實施風險源監測與管控。試點管理部門完善對本區域重大風險管理工作機制,完善風險源等級劃分標準。試點企業對風險辨識手冊和評估指南進行修改完善。總結階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底前),全面總結各試點單位的工作,部安委辦根據試點單位成果,完善安全生産風險管理相關制度;各業務司局分領域健全或完善安全生産風險源等級劃分標準、風險辨識手冊和評估指南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試點單位要將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納入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細化明確任務、狠抓責任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全程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崗位,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調指導。要充分發揮指導組的作用,建立定期溝通和日常聯繫機制,管理部門工作指導組應每季度與相關單位至少開展一次交流、研討,及時交流、討論工作中的疑問和難題,確保各項工作科學、順利推進。
  (三)強化督導總結。試點期間,各試點單位要在每季度末25日前將試點工作進展、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報送部相關業務司局。各司局負責相關試點工作的跟蹤與督導,並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於每季度末30日前報部安委辦匯總通報。各試點單位應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將試點工作總結和試點成果報送部相關業務司局,各相關業務司局要總結各自領域成果,制定安全生産風險管理相關制度等。安委辦要在各業務司局總結成果的基礎上,掌握風險管理規律,進一步健全完善綜合性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鋻於公路橋梁、隧道和高邊坡等已建立了風險評估相關制度,可在推進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評估指南。
  聯繫人:陳佳元、劉新娜,010-65292945,65293796(傳真),awb@mot.gov.cn。
  附件: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領域及負責部門

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
2015年2月13日

抄送:國務院應急辦,國務院安委辦。



 

  1. 附件: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領域及負責部門.doc
  1. 附件: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領域及負責部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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