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安委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2015〕10號

文號

交安委〔2015〕1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5-00534

公開日期

2015年08月21日

主題詞

安全生産大檢查;打非治違;專項整治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遠、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設、中外運長航集團,部屬各單位:
    為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發生,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工作部署,部決定自8月底至12月底,在交通運輸行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要求,搜尋安全生産問題和隱患,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嚴厲打擊整治交通運輸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保持高壓態勢,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堅決堵塞安全工作漏洞,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穩定。
    二、主要內容
    (一)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
    按照中央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部署的要求,結合行業實際,突出公路基礎設施安全、道路水路客運和危險品運輸、港口危險品存儲和作業、公路水運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渡口渡船、城市軌道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全面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重點檢查內容有:
    1.《安全生産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的執行情況;
    2.《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産監管執法的通知》等國發文件和《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交通運輸安全體系建設的意見》、《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品質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等部發文件的落實情況;
    3.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規模經營,以及運輸、經營、管理的相關臺賬記錄等);
    4.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整改、督辦情況;
    5.從業人員崗位持證、培訓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以及需要持證的崗位人員持證情況,尤其是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以及從事水路危險品運輸的船員、裝卸管理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檢查員持證情況;
    6.應急能力建設、應急預案的操作流程和應急措施的針對性、應急演練、應急處置後評估以及突發事件資訊報送情況;
    7.“兩客一危”車輛動態監控情況,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止運作或接駁運輸工作情況,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及使用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的港口危險品罐區(儲罐)、庫(堆)場、危險品碼頭和輸送管線項目的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驗收情況;
    9.汛期和颱風期間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活動和 “十一”黃金周等重點時段安全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二)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行動。
    1.道路運輸:企業無經營許可證、車輛無運輸證、從業人員無資格證從事運輸的;車輛非法改裝、非法更改車輛安全設施設備、車輛安全設備設施不符合要求從事運輸的;班線客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旅遊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擅自關閉、遮擋車輛安全監控設備的。
    2.水路運輸:“三無”船舶非法違規從事運輸或超越經營範圍從事運輸的;漁船、農用船非法載客的;未經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運輸船舶超限超載、不適航、大船小證的;通航水域航道內非法採砂的;砂石船舶超載的;船舶技術狀況達不到規範要求的;船員不適任及不滿足最低配員要求的;內河船舶超航區、超《水路運輸許可證》運輸經營範圍的。
    3.港口碼頭倉儲:企業無港口經營許可證或超經營許可範圍從事港口作業的;特定崗位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資格證從事港口作業的;新建、改建、擴建港口危化品罐區和油氣管線項目未經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的;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未進行備案的;對於特種設備、強檢設備未進行及時有效的維護檢測的。
    4.工程建設: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違規施工的;未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的;未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特殊工種人員等未取得上崗證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等項目參建單位無相應資質證件、證件不全或過期、超資質範圍承攬業務的;企業出借或變相出借資質的。
    5.危險貨物運輸:道路運輸無資質車輛非法運輸危險貨物以及駕駛員、押運員不具備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不按相關規定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非法違規進行危險貨物運輸和裝卸作業的。水路運輸超經營許可範圍、超規模從事危險品運輸、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瞞報謊報運輸和洗艙水違法排放的;集裝箱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的;非法違規開展危險品運輸生産安評、檢驗、驗收的;非法違規進行危險品運輸、堆存和裝卸作業的。
    6.其他方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未按照指定位置停放的;非法違規破壞、佔用公路水運基礎設施的;取締後又擅自生産經營建設或停業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産經營建設的;客運、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含ISM、NSM、DOC和安全生産標準化);瞞報事故、隱瞞事故真相,以及重點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打非治違”與安全生産大檢查、“道路運輸平安年”、內河船舶違規參與海上運輸專項治理、沿海小型貨運船舶安全管理專項整治、長江幹線客運專項整治、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專項整治、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突出問題治理、港口安全設施專項整治等行動緊密結合,將安全生産大檢查發現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納入“打非治違”重點內容,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徹底整治。
    三、工作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全面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作為當前安全生産核心工作,精心部署,認真抓實抓好。
    (一)強化組織領導。部安委會統籌安排部署專項行動,部安委辦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跟蹤督導。各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領導小組,並於9月10日前將實施方案報部安委辦。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健全明晰層級責任鏈條,明確工作內容、措施和要求,嚴禁走形式、走過場,確保專項行動紮實深入開展。
    (三)強化協調聯動。各部門、各單位要主動加強與公安、農業、水利、安監等部門的緊密協作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執法機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規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産隱患,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強化跟蹤督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大對專項行動的跟蹤督導力度,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規企業,及時發現並整治一批安全生産隱患,對工作存在問題單位和存在的重大隱患一律公開曝光。
    (五)強化宣傳報道。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選擇一批典型非法違規行為予以曝光,強化警示和教育。同時設立安全生産舉報電話、舉報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有關反映問題。
    (六)強化資訊報送。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跟蹤掌握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採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議等;認真梳理並及時提供有關工作資訊,包括經驗做法、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等,並於每月3日之前將上月度工作落實情況報部安委辦。專項行動結束後,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總結,並於2016年1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部安委辦。
    上述內容請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請各單位安排專人負責,並於8月底前將聯繫人姓名及聯繫方式反饋部安委辦。聯繫電話:010-65293467/93474,傳真:010-65293796,郵箱:awb@mot.gov.cn

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
2015年8月21日

(抄送:國務院安委辦,部內各司局,交通報社、水運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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