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駐部監察局:
現將《“平安交通”建設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做好有關工作落實。
交通運輸部
2015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國務院應急辦、國務院安委辦,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中交建設集團。
“平安交通”建設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系統“平安交通”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13〕116號)部署,交通運輸系統開展了為期5年的“平安交通”創建活動。目前,“平安交通”建設已進入關鍵階段,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安全生産責任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風險管理、安全誠信、企業標準化等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全面推進“平安交通”建設。
二、重點任務
(一)以實施現有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危橋改造為重點,推進“平安公路”建設。
科學有序實施現有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危橋改造工作,保障資金投入,制定現有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橋改造進度表,分解落實到各地,並明確責任單位,落實責任人,制定工作措施。至2017年底,重點完成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重點路段約6.5萬公里安全隱患整治任務;組織開展河北、浙江、山東、湖南、廣東、貴州、甘肅等七個示範省建設,做好示範項目的效果評估和經驗推廣等工作。繼續開展危橋改造工作,至2017年底,完成2500座(20萬延米)危橋改造任務,提升橋梁運作安全水準。
(二)以強化危險品異地營運車輛監管和“兩客一危”車輛聯網聯控為重點,推進“平安車”建設。
明確並落實危險品異地營運車輛監管責任,“兩客一危”車輛入網率、上線率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建立危險品異地經營車輛區域間協調機制,加強資訊共用,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及時督促運輸企業到經營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經營地道路運輸機構要對申請備案的運輸企業按照許可要求進行安全生産條件復核。“兩客一危”車輛要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並接入符合要求的監控平臺和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企業建立車輛動態監控管理制度,明確監控人員崗位職責,建立監控值班臺帳和違規處理臺帳,對異常停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給予警告和糾正,並事後進行處理。開展道路危險品和客運企業監控平臺運作情況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企業品質信譽考核依據。
(三)以落實長途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為重點,推進“平安站”建設。
三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對營運客車實行安全例行檢查,設立安全例檢機構,設置例檢場所,明確專人負責,嚴格遵守例檢工作流程。二級及以上客運站要實行封閉式管理,按要求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檢儀,對旅客進站要逐一開展安全檢查,安檢儀要有專人值守,嚴禁攜帶危險品進站;嚴格落實高速公路客運旅客使用安全帶,明確專人負責,禁止旅客不佩戴安全帶的車輛出站。
(四)以保障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安全技術性能為重點,推進“平安船”建設。
嚴把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的安全條件準入關,強化老舊運輸船舶安全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強制報廢標準,水路運輸經營者不得違規擅自改裝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船員證書文書資料須齊全有效,船舶結構、設施和設備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範要求,貨物積載及其裝卸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作業。建立散裝液體貨物安全適運性評估制度,杜絕未經評估確認安全運輸條件的危險性和污染危害性不明的散裝液體貨物交付船舶運輸。嚴禁危險品運輸和客滾運輸船舶帶病運營,嚴禁水路危險品謊報瞞報及夾帶行為,嚴禁客滾運輸船舶超抗風等級開航。
(五)以管控港口危險品庫(堆)場和罐區安全生産風險為重點,推進“平安港”建設。
從事危險化學品港口裝卸作業和儲存作業的港口經營企業,要建設作業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和安全管理基礎數據庫,對安全生産風險進行辨識和評估,重點落實重大風險源管控措施,經辨識確定的安全生産重大風險源的管控率須達到100%,針對重大風險源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並將重大風險源、管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向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安監部門備案。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港口危險化學品裝卸碼頭和存儲場所(包括罐區、堆場、倉庫)等重點區域的安全監管,建立日常安全檢查檔案,落實隱患排查跟蹤整治制度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嚴厲查處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危險化學品行為。
(六)以開展長大橋隧和大型水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達標為重點,推進“平安工地”建設。
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務實開展“平安工地”達標考核,全力推進施工安全標準化建設,確保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大型水運工程項目“平安工地”考核評價達標率100%。大力推行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全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嚴格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落實,按規定進行論證和審批。強化橋隧高邊坡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按規定100%落實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部安委會負責此次建設行動的統籌安排、組織協調和跟蹤督導。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深化“平安交通”建設行動的具體落實方案,細化內容、實化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並於2016年1月29日前將具體落實方案報送部安委辦。
(二)加大宣傳引導。
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大對“平安交通”建設中好的經驗和做法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公眾資訊平臺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宣傳和跟蹤建設行動的進程和成果,形成有利氛圍,促進“平安交通”建設行動紮實深入開展。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建設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行動期間部內相關司局對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企業進行抽查,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相關行業企業至少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所在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每年對相關行業企業至少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資訊報送工作,每半年向部安委辦報送“平安交通”建設行動進展情況,部安委辦每半年對“平安交通”建設行動進展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四)開展考核評價。
“平安交通”建設綜合考核評價和專項考核評價指標擬於2016年上半年發佈。2016年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全面開展“平安交通”建設綜合評價試考評工作,對“平安公路”“平安車”“平安船”“平安站”“平安港”“平安渡口”分別開展專項考評試點和試考評工作;2017年開展綜合和專項正式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