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駐部監察局:
為進一步加強長江散裝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保障人命財産和環境安全,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等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交安監發〔2015〕196號),結合長江實際,經交通運輸部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一)長江散裝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運輸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海務、機務專職管理人員。加大安全投入,按照《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提取安全生産費用並專款專用。嚴格按照核定的水路運輸經營資質、船舶種類合法經營,嚴禁非法挂靠。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及相關規定,已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並取得符合證明(DOC)的危化品運輸企業應強化體系監控,確保體系有效運作。危化品運輸企業必須按照《安全生産法》的規定,推進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已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可不再申請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考評。
(三)危化品運輸企業應建立落實岸基監控制度,建設並運用CCTV、AIS等系統平臺,實施對所屬危險品船舶動態監管,掌握危險品船舶航行、停泊及作業動態。
(四)危化品船舶應按規定持有船舶檢驗機構核發的船舶檢驗證書和危化品適裝證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化品運輸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範進行配載和運輸。在航行、停泊及作業時,應開啟AIS設備,按照規定顯示信號。嚴格按照核準的碼頭靠泊能力靠泊,禁止超碼頭等級靠泊。
(五)危化品船舶的船員應按規定持有相應特殊培訓合格證,了解載運危化品的危險性和危害性、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嚴格遵守運輸規則和操作規程。危化品運輸企業應為船舶配備足額的合格船員,不斷提高船員特別是高級船員的實操技能。
(六)載運危化品船舶進出港口、裝卸作業,應按規定辦理申報手續,從事危化品裝卸作業的港口經營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法定資質,滿足安全生産條件和防污染要求。
(七)從事散裝危化品過駁作業的港航企業應按規定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根據過駁危化品的特性,制定過駁方案、作業程式,落實涉及作業各方的責任和安全保障措施;過駁作業期間,企業應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八)危化品船舶洗艙作業應按規定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洗艙作業前應制定洗艙作業方案和應急保障措施,洗艙作業期間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洗艙作業安全。
(九)通過三峽船閘的危化品船舶,應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幹線危化品運輸船舶過閘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船長輪機長應親自操作,確保過閘安全。
(十)危化品水路運輸貨主單位(托運人)應向承運人提交危化品的安全技術説明書以及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為承運人有效處置緊急狀況提供技術支援;應積極建立並推行選船機制,優先選擇管理規範、誠信度高、船舶安全技術狀況好的公司承運。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
(十一)水路運輸管理部門應加強市場調控,嚴格控制新增經營主體,引導企業兼併重組和集約化經營,結合長江幹線船型標準化,加快老舊液貨危化品船舶退出市場,按要求做好單殼危化品船舶禁止進入長江幹線營運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和年度核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應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登出其經營資質。長江航務管理局要會同沿江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儘快完成長江幹線洗艙站點佈局規劃編制,共同推動長江幹線洗艙站點建設。
(十二)海事管理機構應加強危化品航運公司安全監管,強化體系運作監督管理。加強危化品船舶安全檢查,嚴格申報管理,嚴厲打擊謊報、瞞報等違法行為。加強海事監管裝備建設,評估VTS、AIS、CCTV等系統對長江幹線的覆蓋率,加快系統建設和升級,進一步完善危化品船舶動態監控相關措施。
(十三)船舶檢驗機構應嚴把船舶檢驗品質關,實行船舶檢驗品質終身負責制。嚴格審圖管理,確保船舶圖紙滿足法規規範和船型標準化相關技術要求。嚴把船舶建造檢驗關,確保船舶按照審批的圖紙建造,防止低品質船舶進入市場。規範開展營運檢驗,實施船圖一致性核查,確保船舶滿足規範要求。
(十四)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加強危化品港口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企業資質審批和資質保持。加強危化品港口罐區、碼頭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非法違規生産作業行為。
(十五)相關公安機關應根據職責分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危化品船舶和危化品裝卸碼頭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危化品船舶和危化品裝卸碼頭,責令及時整改。對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情況定期進行抽查,並根據評估情況督促單位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各相關管理部門應積極推進危化品港航企業、船舶的誠信體系建設和差異化管理。在地方政府領導下,推進危化品運輸動態監管資訊共用,會同地方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産聯合執法,打擊無經營資質、超範圍超能力經營、謊報、瞞報、夾帶危化品等非法違規行為。
(十七)各相關管理部門應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三、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十八)相關管理部門應積極推進長江安全與防污染應急體系建設,推動建立以地方政府主導,專業應急力量與社會應急力量相結合、多部門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加快溢油應急設備庫在長江沿線的布點建設,完善設備庫運作管理機制。組織涉水單位、社會救助力量開展防污染應急演練。
(十九)危化品運輸港航企業、船舶,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配備完善的應急設備設施,加強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安全與防污染應急演練,提升應急防治和應急處置能力。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1月6日
抄送:國務院應急辦、國務院安委辦,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中交建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