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長航局、海事局、救撈局: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5〕4號)的統一部署,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交通運輸部安委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開展公路水運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工作目標
以專項整治為抓手,督促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提升從業人員遵法守規意識,加強施工方案技術管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和責任落實,降低施工現場系統性安全風險,深入推進平安工地常態化建設。通過專項整治,確保當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格按照經過論證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實現2015年公路水運工程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所下降,繼續保持行業建設安全生産形勢平穩有序。
二、整治範圍及落實重點
符合國務院安委辦[2015]4號文件規定的“五整治”範圍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應以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現場為主要控制環節,深入開展“五整治五落實”工作。部將以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和特長隧道等公路建設項目以及大型水運工程為重點,加強監督檢查。
(一)突出整治以下5類分部分項工程:
1.基坑支護:
2.土方(隧道)開挖:
3.腳手架:
4.模板支撐體系;
5.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以及吊裝作業:
以上5類分部分項工程整治重點見附表1。
(二)突出在施工現場落實以下5項規定:
1.施工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須按規定論證和審批;
3.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三、專項行動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週密部署。
為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部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安全總監任組長,副組長和成員由安全品質司、公路局和水運局領導和相關人員組成:
組 長:王金付
副組長:成 平、李天碧、張德華
成 員:潘 海、張繼順、周榮峰、郭青松、丁彥昕、陳 萍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工作機構,結合本地區工程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迅速開展行動。
(二)突出重點,細化措施。
1.全面摸排,抓住重點,實施清單管理。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儘快摸清本地區符合整治範圍的在建項目情況,查清在落實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盯住超過一定規模的風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建立整治清單,對沒有施工方案和未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的項目跟蹤督促整改。
2.突出主體,緊盯過程,確保整治成效。充分發揮項目業主的總&&作用,以施工單位為主體,做到自查、督查和抽查“三結合”。一是由項目業主&&,組織施工、監理單位每月自查一次,每季度匯總自查情況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二是省廳結合工作安排,每季度組織督查一次,覆蓋整治項目的30%以上;三是6-11月,部結合國務院安委辦要求以及部市場稽查、品質安全綜合督查等組織專項督查或抽查。
3.突出“三查”,細化要求,嚴格掛牌督辦。針對施工方案與實施“兩張皮”、“最後一公里不落實”等突出問題,重點開展“三查”: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審批;查方案的實施;查技術交底、風險預警和隱患排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進一步明確本地區“三查”的內容、方式,制定督查計劃,對重點項目進行突擊檢查或抽查。對於因沒有施工方案或方案不落實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危險性大、整改難或需要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確認,應當依法責令全部或局部停工,按規定逐級上報,並按照《公路水運工程生産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暫行)》(交質監發【2012】577號)規定實施掛牌督辦。
4.及時指導,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普遍性問題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確保活動開展實效。專項行動期間,對因無方案或不嚴格按方案施工導致重大事故隱患的項目,建議依照《安全生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上限處罰,並追究責任人責任。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嚴肅問責。凡被通報的企業,建議相關部門按照信用評價有關規定對其2015年度信用實施扣分,列入黑名單並公開曝光。部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實施約談或通報批評。
5.全面動員,廣泛宣傳,擴大行動效果。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部署,紮實推進,確保行動取得實效。定期總結評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公開專項行動資訊,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同時要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地區、項目,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並加以推廣。部安委辦《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動態資訊》將定期刊登各地專項行動相關資訊。中國交通報等行業媒體適時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4月30日前完成本地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制定並報部備案。公路水運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分別於6月30日、9月30日前,專項行動年度總結于12月20日前,報送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部長航、海事、救撈系統應按本通知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聯繫人:陳萍;電話:010-65292952;
電子郵箱:shuiyunchu@mot.gov.cn。
附表:1.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整治重點;
2.公路水運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匯總表;
交通運輸部安委會辦公室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