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各單位,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中交建設集團,上海船研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0〕5號)的要求,交通運輸部決定從8月1日至10月31日,在交通運輸系統集中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現將《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並於8月15日和11月10日前分別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工作總結報部安委辦。
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各項部署,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0〕5號)的要求,結合“安全生産年”活動和部組織開展的各項專項整治活動部署,通過集中開展嚴厲打擊交通運輸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切實解決影響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的突出問題,強化交通運輸生産經營建設單位安全生産法制意識,加快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産秩序,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兩個主體責任,堅決遏制和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推進交通運輸暢通高效、安全綠色發展。
二、重點內容
交通運輸系統專項行動打擊的重點內容,主要是以下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一)無證、證照不全或資質不符合要求從事生産經營建設的;
(二)取締後又擅自生産經營建設或停業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産經營的;
(三)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四)瞞報事故、隱瞞事故真相,以及重點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
(六)抗拒安全監管執法,拒不執行監管部門下達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
(七)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八)存在“三違”現象較多的;
(九)非法從事道路、水路運輸、計程車運輸的;
(十)道路運輸存在超限、超載、超員和運輸船舶存在超限、超載的;
(十一)長江、渤海灣、瓊州海峽等水域滾裝運輸非法夾帶危險品的;
(十二)非法從事渡口渡船運輸的;
(十三)交通建設工程非法分包、轉包以及違章作業的。
三、實施步驟
(一)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實施方案。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尤其是安全生産執法和治理行動中查出的突出問題,在對今年以來發生的事故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明確打擊重點內容,在8月15日前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安排,切實抓好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
(二)實施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各部門、各單位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聯合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形成打擊合力。專項行動要注重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和經停産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産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督導檢查,注重行動實效。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和工作指導,防止行動流於形式,要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部門、單位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的問題。在各部門、各單位自查自檢工作基礎上,部將組織督查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主要督查各部門、各單位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的情況,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的處罰情況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增強打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專項行動結束後,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並於11月10日前將書面總結報部安委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作為全面加強安全生産的有力措施。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是該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強力推進。
(二)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專項行動要與國務院相關部署(《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等)有機結合,與部有關安全生産工作部署(《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10〕301號)、各專項整治活動等)有機結合,做到統籌兼顧、相互銜接、全面推進,建立長效機制。
(三)突出重點,打擊到位。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分析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産生的主要因素,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認真研究,明確此次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對象,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地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生産經營建設單位。對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的企業,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罰,以儆效尤。
(四)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各部門、各單位要依法從嚴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對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通報批評,對執行不力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玩忽職守,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違法生産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處罰,務求本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專項行動,動員和引導各部門、各單位以及職工,積極參與、全面推動,營造濃厚的氛圍。要加強輿論和群眾的監督力度,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産的社會監督渠道,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專項行動,鼓勵群眾舉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在專項行動開展期間,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將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採取的措施以及好經驗、好做法報送部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