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明電〔2012〕3號

文號

交安委明電〔2012〕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2-01979

公開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主題詞

打非;印發;運輸;通知;安全生産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屬各單位,中遠、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設、中外運長航集團: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決定從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總體部署,我部起草了《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安委會,部領導,四總師,部內有關司局,交通報社,水運報社。

 

 

附件:

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結合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産年”活動和我部組織開展的各項專項整治活動部署,依法依規依據政策,集中開展交通運輸“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著力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內容
    交通運輸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
    (一)無經營許可證件、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範圍非法從事道路、水路運輸、計程車運輸和交通運輸施工建設的,未經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
    (二)非法用工、無從業資格證上崗的,運輸船舶不按要求配備船員或船員不適任的;
    (三)營運車輛超載超員、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運輸船舶超限超載、不適航、大船小證的;
    (四)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旅遊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
    (五)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集裝箱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的,渤海灣、舟山群島、瓊州海峽、北部灣、長江等重點水域滾裝運輸非法夾帶危險化學品的;   
    (六)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七)違章指揮、違反安全作業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生産執法的;   
    (八)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非法分包、轉包以及違章作業的,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取締後又擅自生産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九)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十)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的,應急演練不及時,自救裝備不足、培訓不夠的;
    (十一)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十二)其他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三、方法步驟
    堅持企業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交通運輸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4月中旬-5月底)。
    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4月25日前報部安委辦)。同時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聯合相關部門,共同確定部門間的聯合行動主題,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和經停産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産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産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
    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專項行動的臺賬,加強動態管理,組織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和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在各部門、各單位督促檢查的基礎上,部將組織督查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總結經驗、鞏固提高階段(9月)。
    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通過專項行動的開展,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産規律,構建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長效機制。9月17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部安委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全力推進專項行動開展。
    為切實加強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部成立由部安委會負責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部安委辦負責日常工作,相關司局協調配合。交通運輸系統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始終把安全生産作為交通運輸發展的“生命線”,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挂帥,落實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強力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紮實開展。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安全生産的水準。
    (二)廣泛宣傳,營造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
    各部門、各單位要注重宣傳教育引導,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産月”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大力營造“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援“打非治違”工作,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産的社會監督渠道,鼓勵群眾舉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對嚴重非法違規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
    (三)依法依規,確保專項行動措施落到實處。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講方法、講政策,在嚴厲打擊、嚴肅糾正非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高度重視穩定、和諧,妥善處理好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強化“打非治違”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通報批評,嚴令改正;對執行不力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企業,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四)統籌協調,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
    各部門、各單位要將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産年”、“雙基”建設、“道路客運安全年”、“平安工地”、“平安港口”、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等安全生産專項活動以及日常的安全監管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産各項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安全生産“準入關”,緊緊抓住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對反覆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要及時研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部安委辦電話:010-65292133,傳真:010-65292124,郵箱:pengfp@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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