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明電〔2013〕4號

文號

交安委明電〔2013〕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3-01908

公開日期

2013年04月26日

主題詞

運輸部;安全生産;五一;通知;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中遠、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設、中外運長航集團,部屬各單位:
  “五一”將至,為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捷舒適出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五一”期間,交通運輸將迎來新一輪的出行高峰,給公路、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帶來更大的壓力。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節日期間交通運輸組織和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明確層級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安全責任和各項保障措施落實到位。要深刻吸取今年以來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強化隱患排查治理,依法嚴格打非治違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委會關於迅速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大檢查的通知》(交安委明電〔2013〕3號)各項工作要求,認真做好事故隱患自查督查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五一”期間,要嚴禁車船帶病從事運輸經營,嚴格駕駛員資質審查,加強駕駛員出車前安全意識、安全責任教育。要嚴格按照4月23日全國打非治違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的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依法從嚴打擊各類非法違規從事交通運輸的行為,特別是要從嚴打擊非客運車船從事旅客運輸行為。
  三、突出重點領域,加大現場監管力度
  各部門、各單位要突出長途客運、旅遊包車、農村客運、渡口渡船等的管理,對於重要客運站場,要加強現場監管力量,將超員、超速、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作為重要監管內容,做到逢船必檢。要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違章操作,加大對超載車輛的查處。要切實強化“四區一線”水域以及湖區、庫區、景區等船、艇、筏的現場監管,維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確保旅客和遊客的人身安全。要加大路面巡查頻度,及時發現公路通行風險隱患,做好公路的養護和保暢工作,並利用各種手段做好提示警示和車輛疏導工作,特別是要做好四川地震災區防滑坡和危險路段安全保暢工作。對於“五一”期間仍在進行施工作業的工程建設項目,要充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強化現場作業管理,確保不發生事故。
  四、加強預防預警和應急值守,及時報送資訊
  各部門、各單位要立足超前防範,密切與氣象、海洋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及時發佈道路水路通行情況和預警資訊。要高度關注惡劣氣候對交通運輸的影響,切實做好防汛、防山洪、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工作。要嚴格執行節日期間的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儲備好應急搶通物資、部署好應急力量,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妥善高效處置,並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嚴禁遲報、漏報、瞞報。“五一”結束後,各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及時將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産情況報部安委辦。


                                交通運輸部安委會
2013年4月25日

抄送:國務院安委辦,部領導,四總師,部內各司局,交通報社,水運報社。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