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往 見報頭 簽批 徐祖遠等級 交安委明電〔2010〕3號
關於做好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
資訊統計和報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部屬各海事局、救撈局,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中交建設集團,上海船研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繼續做好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和報送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0〕7號)精神,及時掌握交通運輸行業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産執法行動工作進度,交流資訊,通報情況,以便推進工作,現就做好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和報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資訊統計月報制度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2007年以來繼續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統計數據報送制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自下而上,全面加強資訊調度統計,每月對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二、建立季度總結通報制度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組織、指導、督促生産經營單位繼續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季度總結通報制度,認真總結本部門、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作安排及有關建議,每季度進行通報。部安委會辦公室每季度將對各部門、各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三、加強資訊統計報送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資訊的報送工作,認真組織填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總結,完整、準確、及時反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逐步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制度常態化。
請各部門、各單位按照附表1和附表2的要求認真填寫,于每月6日前將統計表、每季度結束後6日內將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總結材料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部安委辦。
聯繫人:宋佳森電話:010-65292133,傳真010-65292124,郵箱:songjs@mot.gov.cn附:1.行業企業單位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2.安全生産執法行動情況統計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國務院安委辦,部內有關司局,交通報社,水運報社。
擬稿:宋佳森 核稿:張紹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