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方案的通知

文號:交安監發〔2010〕301號

文號

交安監發〔2010〕30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10-00732

公開日期

2010年07月05日

主題詞

安全生産;應急;交通運輸安全;危險品運輸...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各單位,有關交通運輸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認真落實2010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 “雙基”(基層、基礎)建設,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好轉,部決定從今年開始在全行業開展為期三年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現將《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方案

 

    為切實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 “雙基”(基層、基礎)建設,促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圍繞建設暢通高效、安全綠色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産責任為主線,以加強基礎基層建設為重點,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抓手,構建組織健全、職責明確、裝備精良、監管有力、運轉高效、反應快捷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效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活動目標
    通過開展“雙基”建設活動,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隊伍素質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産責任進一步落實,科技和裝備水準進一步提高,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主要內容
 (一)加強法制和預案體系建設。
   加強法制和預案體系建設是“雙基”建設的基礎內容,是做好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根本前提。一是加強法規建設。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公路、水路、城市客運和交通運輸建設等領域的安全生産和應急法規進行梳理,廢止不適宜的法規,制定計劃,加快相關法規的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法規體系。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企業要對本部門、本單位所有安全生産和監管過程中的技術規程、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崗位職責等制度建設進行全面清理;要結合實際,及時廢止不適用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科學規範的制度體系。三是加強標準規範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産和應急方面的相關要求,完善標準規範,細化操作規程,規範安全生産行為。特別是要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準入標準,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要重點加快制定與完善公路、橋梁、港口、航道、通航樞紐等風險評估、安全維護和檢測技術規程以及安全應急資訊系統建設、共用等方面的技術標準、規範。四是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現有預案進行全面評估,結合實際加快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構建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要確保預案實施責任主體明確,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與相關預案銜接有效。
 (二)加強體制機制建設。
 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是“雙基”建設的關鍵內容,是做好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管理體制。初步建立起部、省、市、縣四級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縣、鄉(鎮)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設置安全生産和應急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具有通航水域、渡船渡口以及營運農村公路的鄉(鎮)應設置專門安全監管機構或專職人員。按照企業安全生産條件準入資格標準,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應設置專門負責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的機構和專職人員,小型交通運輸企業應設置負責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機構或專職人員。要明確機構職能和崗位職責,保障人員足額配備,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層級負責制,加大責任考核和獎懲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責的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責任制體系,建立健全安委會制度,明確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要重點強化崗位責任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産誠信制度、激勵約束機制建設;要選聘各類從事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專家,組建專家諮詢委員會,開展安全生産和技術諮詢、評估。加強與相關部門、軍隊、武警等單位的協作,建立資訊溝通協調和共用機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各交通運輸企業應加強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自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對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進行督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動。建立資訊報告和統計制度,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基礎資訊登記備案,包括組織架構、責任人聯繫方式、風險源、隱患排查與治理、重要安全生産和應急設施設備(含運輸工具、裝備、應急物資的儲備)以及專兼隊伍情況等,並及時更新資訊,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進一步規範各類安全生産事故及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處置的辦法和流程,並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資訊統計制度。三是建立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評估制度。加強安全生産和應急能力評估,科學設定評估指標,對從事客運(含滾裝運輸)和一類危險品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對從事一類以下危險品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並將評估情況作為強化監管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隊伍建設是“雙基”建設的重要方面,是做好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強隊伍培訓。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各類人員進行輪訓,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對各級主管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領導以及業務骨幹人員每年必須輪訓一次,其他從事安全生産和應急的工作人員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系統培訓,每次輪訓和系統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36學時。從事高危行業人員、新錄用人員、轉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客運駕駛員、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及押運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二是加強重點人才培養。加強公路和航道養護、大型專業機械操作、搶通搶險、危險源檢測分析等人員的培養,實施客運和危險品運輸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工作人員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強化海事、港航、救撈等監管和救助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培養高級船員、飛行員、潛水員、VTS值守員、高級引航員、高級驗船師等。優化交通運輸建設工程安全管理人員的結構,重點培養項目經理、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監理工程師等,特別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的崗前培訓,切實提高農民工的安全生産技能。三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要貫徹落實部《關於加強基層交通運輸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交應急發〔2010〕165號)的精神,切實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應急演練,提升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兼職應急隊伍、志願者隊伍相結合的交通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力爭通過三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適應基層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需要的應急隊伍。
   (四)加強科技和資訊化建設。
    加強科技和資訊化建設是“雙基”建設的內在需求,是做好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必要手段。一是建設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綜合資訊系統。該系統由部、省、市、縣四級資訊系統組成,“雙基”建設活動階段完成部、省兩級綜合資訊系統建設,並選擇重點市、縣開展示範工程建設。要通過整合資訊資源,建設基礎數據完善、資訊真實準確、傳送快捷通暢的資訊系統,實現資訊統一報送、統計分析、監測預警、輔助決策、資訊發佈、資源管理、異地會商等功能,實現政府、行業、部門內部之間各類安全生産和應急資訊共用。二是建設專業資訊系統。繼續加強水路、公路、城市客運、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監管與應急管理專業資訊系統建設,滿足相關業務部門和交通運輸企業管理的需要。重點建設國家和省級路網運作和應急管理資訊系統、港口安全和保安管理資訊系統、道路運輸應急指揮調度系統、水路運輸應急調度指揮系統、交通運輸建設施工應急管理資訊系統、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險品運輸全程監管系統、沿海港口和長江幹線水域治安防控視頻監控指揮系統等。三是建設重點監測監控系統。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安全與應急通訊網路建設,確保安全生産和應急通訊及時暢通。加大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覆蓋面,完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船舶遠端跟蹤與識別系統(LRIT),加快內河船岸通信、監控系統建設,推進主要港口、地區性重要港口以及主要航道樞紐監測系統建設,加強對碼頭前沿作業區、客運站、貨物堆場、油庫、危險品倉庫和主要進出港通道運作情況和環境污染的監視監測。擴充和完善國家高速公路、重要幹線公路網、重點客貨運輸站場日常監控設施建設,完善危險品運輸車輛、長途客運車輛監控系統,提高公路交通狀態監控覆蓋率。積極推進城市客運(換乘)樞紐、公共汽車、軌道交通日常運作狀態和突發事件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加快大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品質監測系統建設。
  (五)加強設施設備建設。
   加強設施設備建設是“雙基”建設的基礎內容,是做好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要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場等安全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重點加快公路安保和航標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港口、站場的安全和保安設施建設,完善事故頻發區域的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以及必要的隔離設施等配套設施建設。二是加強中央事權水域監管救助船舶、航道及航標維護船舶、飛機、基地和溢油應急設備庫建設。加快地方管轄水域監管救助、航道測量、航標維護等船舶建設,依託主要港口啟動危險品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利用公路養護施工企業的裝備設施資源,結合交通戰備物資儲備系統,積極推進國家級區域性和省級公路應急保障基地建設。三是加強安全生産和應急裝備器材的配置,為專門從事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部門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監督檢測設備、事故調查取證與分析設備、個人防護設備等。加強交通運輸工程施工事故生命探測、救援設備、個體防護等關鍵技術裝備、專用搶險裝備器材配置。更新搶險打撈裝備和航道疏浚維護設備,推進車輛滾裝運輸安檢系統的安裝應用。健全滿足重點物資和能源戰略物資應急運輸需要的水路應急運輸保障體系,完善航運、港口、航道、海事應急聯動建設機制,依託中大型航運企業建立部級、省級應急船隊。構建滿足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運輸需要的國家應急運輸保障車隊,各省應以地(市、州、盟)為基本單元,依託實力較強的道路客貨運企業,分別組建道路客貨應急保障車隊,原則上保障客車不少於100輛、貨車不少於200輛。
 (六)強化主體責任和責任制落實。
   各交通運輸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産和應急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消除安全生産事故隱患,保障良好的安全生産條件,加強員工教育培訓。要築牢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解決好安全生産與企業發展、生産和利益的關係,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切實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各級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行政執法,推進企業安全績效考核,強化企業有效監管,不斷加大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力度,重點消除安全監管盲區,夯實安全保障基礎,提高安全服務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監管主體責任。
各部門、各單位的行政一把手作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發展作為科學發展的主要內容,應做到親自抓、親自過問、親自部署,保證安全生産和應急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到位,並要充分調動相關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保證必須的資金投入;各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深入基層,把解決基層基礎問題作為工作重心;管理部門人員應履職履責,研究分析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産和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及時正確的參考意見;具體從事安全生産的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應依據崗位職責,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生産和應急方面的制度和操作規程。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處理,嚴肅事故問責,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
  (七)強化突出問題的治理。
   各部門、各單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産隱患排查,制定整改計劃,加大治理力度,強化突出問題的治理。一是強化危險品運輸治理。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站場(碼頭)的源頭管理和動態監管,重點強化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險品運輸的全程監管;加快二級及以上客運站、中型渡口和所有從事滾裝運輸碼頭安檢儀的配置;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夾帶和非法從事危險品運輸的行為。二是強化營運客車超速超載治理。客運企業要建立層級落實安全責任承諾制度,與管理部門簽訂承諾責任狀,駕駛人員要與企業簽訂承諾責任狀。對發生超速超載的企業和駕駛員,都應按照規定嚴肅處理。三是強化橋區水域通航安全治理。進一步強化大橋建設前的通航論證,將保障通航安全作為審批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大橋通航安全保障等級標準,同步建設橋區航標和可靠的防撞設施;對已建的重要通航水域橋梁要進行通航風險評估,進一步完善橋區航標的配布,增加必要的防撞設施;船舶要嚴格遵守橋區水域的安全航行規定,謹慎操作,確保安全;各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橋區水域的安全監管。四是強化農村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治理。進一步落實縣鄉政府對農村交通運輸安全監管責任,配備專職安全和應急管理人員;要建立穩定的投資渠道,進一步加大農村道路運輸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加快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加大農村渡口渡船的升級改造和渡改橋改造力度,提高農村交通運輸安全條件;要嚴把營運車船技術性能關,進一步強化農村客運駕駛員、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嚴格資質準入,提高駕駛員、渡工的安全素質和技能;要進一步強化農用車輛非法營運和農用船舶非法載客的治理,維護良好的安全生産秩序。
    四、進度安排
  “雙基”建設活動從2010年7月開始至2013年12月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細化方案宣傳發動階段(2010年7月1日—8月31日)。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內容和要求,結合實際、摸清情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活動方案、明確年度“雙基”建設活動目標任務,並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報部安委辦。各單位在此期間要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確保交通運輸系統廣大幹部職工了解掌握“雙基”建設的目標、內容和任務。
 (二)組織實施落實任務階段(2010年9月1日—2013年6月30日)。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方案,統籌安排、積極推進各項工作,全面完成“雙基”建設方案的各項目標任務。各部門、各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部每年將組織各部門、各單位進行相互交流學習和檢查,並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雙基”建設的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同時,在每年的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安全工作會議上,部將對全系統開展“雙基”建設的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三)總結評估和整改階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各部門、各單位對“雙基”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將總結報告于2013年8月31日前報部安委辦。部將組織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雙基”建設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考核評估,並召開“雙基”建設總結會議,對完成目標任務好的部門、單位進行表彰,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進行通報,同時責成沒有通過考評的單位繼續整改。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部安委會負責全國交通運輸系統“雙基”建設活動的組織領導,部安委辦具體負責“雙基”建設活動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有關領導和部門參加的活動領導機構,以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雙基”建設活動的組織領導。
 (二)強化監督考核。按照“雙基”建設進度安排和考核項目,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自查和對下級的督促檢查、指導,要結合工作實際,突出活動重點,解決突出問題。為確保“雙基”建設取得實效,部將制定具體的考核評估指標和辦法,並對各部門、各單位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各部門、各單位要將“雙基”建設活動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工作的考核重點,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增加考核比重,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三)要加大安全生産和應急資金投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設立安全生産和應急專項資金,將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和應急工程建設納入交通運輸總體建設年度預算,將安全生産和應急方面的運作維護、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應急補償資金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和企業的專項支出,並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各交通運輸企業要按照相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産和應急所需資金,加強安全生産設施設備的配備、更新,為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産條件。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雙基”建設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從業人員對“雙基”建設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提升履職履責的能力和水準。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及時將“雙基”建設工作的開展情況、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廣泛宣傳,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報部,部將通過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動態資訊專報跟蹤報道各地活動開展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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