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國遠洋海運、招商局、中國交通建設集團,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今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江蘇響水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四川木裏森林火災、四川長寧地震災害、貴州特大山體滑坡災害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劉鶴副總理在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要著力防控化解重大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遏制安全生産事故,部決定自8月起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動(下稱“百日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指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産工作部署,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産工作責任、夯實安全生産基礎,突出行業重點領域,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為交通強國建設提供可靠安全保障,為新中國成立70週年創造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道路運輸和城市客運。
1.加強長途客運班線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長途客運班線(特別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屬企業、省際旅遊包車企業執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情況,推動安全隱患大、不能提供連續服務的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班線退出市場;嚴格省際包車客運標誌牌申領和使用,嚴肅查處異地經營、不按照標誌牌載明事項運作、超越許可事項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動態監控平臺運作、超速和疲勞駕駛處置,以及淩晨2-5時的長途客運線路接駁運輸開展情況(含屬地接駁點運作及其接駁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省際旅遊包車車輛技術狀況管理,以及與旅行社等協作開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檢情況。
2.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排查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未按要求配備安全附件、罐體壁厚不達標情況,強化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聚集風險隱患。重點檢查動態監控及駕駛員、押運員從業資格和教育培訓管理情況,做好區域間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政策銜接,強化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管理。
3.加強城市客運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車輛通行防護基礎設施不足的跨江橋隧、臨崖路段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裝防護隔離設施、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情況,“百日行動”結束後,新增車輛防護隔離設施安裝率達到100%,駕駛員安全文明駕駛教育培訓率達到100%。重點檢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運營安全風險數據庫和隱患排查手冊制定和執行情況,特別是大客流、關鍵設施設備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防止隱患升級、風險失控。
(二)水路運輸。
4.加強水路客運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運企業、客運碼頭運營及船舶技術狀況、船員實操能力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沿海內河及兩岸水路客運經營者經營資質,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況,按規定嚴格登船車輛、旅客安檢查危和身份實名查驗,依法查處涉嫌非法夾帶、瞞報、漏報危險貨物的行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設備安檢力度,加強中韓航線客貨班輪專項整治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法及違反航行和停泊規定的行為,整治船舶超載、配員不足、船員疲勞駕駛等問題。
5.加強水路危險貨物運輸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險貨物運輸船舶裝卸、洗艙等作業及消防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航運企業安全管理、危化品申報、船員持證、污染物防治,以及內河危化品禁運目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涉嫌非法夾帶、瞞報、漏報危險貨物及排放危險化學品等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國內水路運輸“挂靠”經營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違法行為。
6.加強航道和通航建築物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維護、通航水域導助航標誌配備及通航秩序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橋區航道維護、橋涵警示標誌及航標設置,通航建築物和航運樞紐運作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過橋梁和水上安全監管情況,嚴厲查處橋區、壩區等重點水域船舶不按規定航路航行、違章追越等航行行為。
(三)港口生産。
7.加強港口生産風險防控。港口經營人要按照《港口安全生産風險辨識管控指南》的要求,定期開展安全生産風險全面辨識,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形成安全生産風險辨識管控手冊和風險分佈圖。重點排查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和管控措施的落實,定期開展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域安全風險和應急能力評估,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區域系統性風險,嚴格落實管廊等公共區域的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8.加強港口設施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港口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有效運作,危險貨物儲罐定期檢測評估,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依法登記和檢驗以及港口大型機械防臺防風裝置完好齊備等情況。
9.加強港口作業隱患排查治理。港口經營人要針對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裝卸、儲存違規作業和一線人員違章作業行為;受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等特殊作業,特別是外來人員從事特殊作業落實內部審批手續和現場監護情況;高溫、雷雨、颱風等異常天氣條件下的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四)公路路網運營。
10.加強在役橋隧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治理在役橋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氣體濃度超標、照明通風和標誌不全等安全風險隱患,國省幹道和縣鄉道穿越城鎮成為交通要道的橋隧風險隱患排查率達到100%,存在重大風險的應立即落實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隱患的應及時採取處置措施,短時不能消除的,應配合公安部門強制實施交通管制措施。
11.加強農村公路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加大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百日行動”結束後,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累計完成20萬公里。重點排查治理路面寬度不達標、缺少標識標線、路面病害及臨崖臨水、急彎、高邊坡路段安全風險隱患,嚴格落實《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範》,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實施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加寬工程。
12.加強長陡下坡等重點路段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長陡下坡路段標誌標線、安全護欄、避險車道等相關附屬設施安全風險隱患,加強路面巡查和養護,強化路網運作監控,配合公安部門強化節假日等高峰時段車輛通行管控。
(五)公路水運工程施工。
13.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發育區、高風險斷層、沙層、採空區、高地應力或軟弱圍岩、滑坡體、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質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施工方案編制、審核施工技術交底和按照方案組織施工情況;橋梁、隧道、高邊坡、深基坑、臨邊臨水、交叉施工等作業和龍門吊、架橋機等大型施工機械、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現場作業、生活駐地設置等情況。
14.加強港口水運工程施工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通航密集區水下爆破施工及在化工園區進行圍堰、築島、打樁和單體6000噸以上的沉箱安裝作業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大型構件水上出運和安裝滿足安全要求情況;複雜區域的航道工程、橋隧工程施工作業安全和與通航船舶、養殖區及構築物的相互影響;外海無掩護碼頭、防波堤、人工島和施工船舶防風情況。
(六)防災減災。
15.加強極端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交通基礎設施、運輸工具、工程項目防抗颱風、暴雨、冰凍、濃霧(霾)、突風、洪水、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極端自然災害安全風險隱患。協同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加強災害預報預警和災害風險評估,嚴格落實交通管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應果斷採取措施,停止運輸或生産經營作業。按規定做好應急值班值守工作,積極開展應急工作視頻調度,嚴格落實資訊報送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把開展 “百日行動”融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部安委會負責“百日行動”的組織領導,部安委辦負責日常工作,部相關司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細落小,指導各地有序推進各領域“百日行動”相關工作。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行動組織,強化工作保障,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統籌協調。要將“百日行動”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運輸結構調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與安全生産七項行動及各領域已部署開展的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與國慶70週年、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等重大活動安全保障相結合,加強行業內部以及與其他行業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暢通資訊傳遞和共用渠道,深化協作聯動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百日行動”良好氛圍。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統梳理、深入分析交通運輸行業各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各地區、各單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風險隱患底數、建立安全生産重大風險清單、重大隱患臺賬,制定有效防範和治理措施,並同步建立風險研判機制、決策風險評估機制、風險防控協同機制、風險防控責任機制,實現重大風險可控、重大隱患清零。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罰,並計入交通運輸安全生産不良信用記錄。
(四)嚴格督辦考核。各地要加強“百日行動”的跟蹤督辦,掌握“百日行動”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部將結合下半年安全生産檢查對“百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重點督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單位“百日行動”開展情況將作為2019年部安全生産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請各單位於8月17日前將“百日行動”方案、每月5日前按照月度調度報告的要求將“百日行動”進展情況報部安委辦(聯繫人:陳風雲, 010-65293467,姜昊,010-65292952;傳真:65293796,電子郵箱:awb@mot.gov.cn)。
請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國家郵政局結合各自安全監管職責和安全生産的實際,認真開展安全生産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行動。
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
2019年8月2日
抄送:國務院安委辦,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內各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