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安委辦關於規範和加強“平安交通”創新案例徵集遴選活動的通知

文號:交安委辦函〔2020〕50號

文號

交安委辦函〔2020〕5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20-03533

公開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主題詞

創新案例;徵集遴選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國遠洋海運、招商局、中交建設集團,部屬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激勵和推動行業安全生産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術研究與應用,全力支撐交通強國建設,規範和加強“平安交通”創新案例徵集遴選和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論述精神,全力推動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産改革創新,按照“行業引導,廣泛參與,公平公正,共用成果,激勵應用”的要求,總結、交流、共用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産實踐成果,創新安全生産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平安交通”引領下安全生産工作新路徑,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徵集、遴選和推廣活動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

  二、徵集範圍

  創新案例徵集範圍主要包括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領域管理方式方法、科學技術、理論研究、安全文化等特色鮮明、務實管用、成效顯著的安全創新案例經驗,分為四個類型:

  (一)安全管理。創新安全生産及監督管理工作的機制、制度、方法等方面的案例成果。

  (二)科學技術。提升安全生産保障水準和監督管理工作能力的新技術裝備研發與應用、資訊化智慧化技術及系統研發與應用、交通運輸裝(設)備與系統的實驗測試技術研究與應用、其他領域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國外先進技術産品引進吸收應用等方面的案例成果。

  (三)理論研究。提出或解決行業安全生産階段性、區域性、體制性、制度性突出問題,以及提升行業安全生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政策、標準、規範,支撐總體國家安全等方面的案例成果。

  (四)安全文化。提高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能力以及管理部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執行力,提升社會交通參與者和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行為能力等方面的案例成果。

  各類創新案例按照專業領域細分為綜合監管執法、企業管理、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交通工程建設、交通設施運營養護、港口營運等七個類別。

  三、徵集與遴選

  (一)案例申報。

  負有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與執法職責的管理部門和從事交通運輸生産的生産經營單位為案例申報主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過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資訊系統(http://sqadmin.mot.gov.cn)向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行業中央企業總部,部屬單位,部科研院所,部管行業協(學)會(簡稱“案例徵集推薦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二)推薦報送。

  案例徵集推薦單位分別負責管轄範圍或本單位創新案例徵集、初選和報送工作。

  案例徵集推薦單位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申報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對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退回,並説明原因。申報單位可根據退回原因修改完善後,在5個工作日內再次提交申報材料,最終提交日期應不晚于申報截止日期之後的10個工作日。

  案例徵集推薦單位應在6月25日前組織專家,對符合形式審核要求的創新案例按照本規則有關要求進行初評,並綜合專家初評情況,于6月30日向部安委辦推薦報送參評案例。原則上一個單位每類推薦報送案例不超過3個。

  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資訊系統運作期間已分配或註冊的賬戶繼續沿用,其他未獲取賬號的案例徵集推薦單位賬號/密碼由部統一分配,可向部安委辦申請獲取,案例申報單位通過系統自行註冊。

  (三)案例遴選。

  部安委辦于7月10日前組織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重點交通運輸企業代表、中國船級社、部科學研究院、水運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北京“平安交通”協會、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等單位共同組成遴選工作組,收集整理推薦報送的案例材料,結合申報案例類別,通過交通運輸安全生産專家庫邀請行業專家對參評案例進行評分。專家評分完成後,遴選工作組收集整理專家評分並加權形成專家最終評分,提交部安委辦。

  部安委辦根據申報案例和專家評分,形成創新案例遴選推薦建議,通過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資訊系統對擬推薦案例(摘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報部安委會審定同意後,向行業公佈和推廣。

  公佈和推廣的創新案例分為特別推薦案例、重點推薦案例和優秀案例三個等次,特別推薦案例為最高等次,各等次推薦案例數量原則不超過推薦報送案例總數的5%、15%、20%。

  (四)專家評分。

  創新案例專家評分實行100分制,按照創新性和推廣性各佔30分、先進性和實操性各佔20分設置,具體評分細則另行制訂。

  (五)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案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1.創新性。申報案例應在安全生産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機制、方法、技術等方面,圍繞破解安全生産難題、提高本質安全水準、提升安全治理體系和安全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有關鍵創新。

  2.實操性。申報案例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易於在相應領域直接應用。

  3.先進性。申報案例應用或預期效果優於國內同類成果或高於同類成果社會應用價值。

  4.推廣性。申報案例應具有較強的可推廣性和可複製性,且可應用或借鑒範圍廣。

  四、成果應用

  (一)推廣應用。

  部安委辦加強對公佈推廣創新案例在行業的宣傳與推廣應用,並鼓勵支援參加有關評先、評獎、展覽會和經驗交流;案例推薦報送單位負責在管轄範圍或本單位內的宣傳、推廣和應用工作。

  (二)工作激勵。

  案例推薦報送單位可依據有關規定,結合相關工作對公佈推廣創新案例予以激勵,按照《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産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獎勵加分,推進提升行業安全生産創新發展氛圍。

  部鼓勵行業管理部門和社會研究、投融資機構&&或參與對創新案例成果進行深度研發應用,推動優化完善創新案例成果,強化行業推廣應用。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部門、各單位高度重視創新案例徵集遴選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將創新案例申報工作作為總結安全生産工作經驗、提升安全生産管理水準、鍛鍊安全管理隊伍和推廣有益經驗做法的重要契機,組織專門力量梳理工作,認真研討,積極按要求報送案例。

  (二)創新案例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嚴禁弄虛作假。案例徵集推薦單位在案例徵集和初選工作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部安委辦將對在創新案例申報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納入行業安全生産信用管理予以懲戒,對案例徵集初選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部科學研究院&&,負責創新案例遴選和專家評分具體工作。請遴選工作組各單位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四)2020年創新案例徵集報送及相關工作時限要求順延一個月。

  聯繫方式:部安委辦,陳佳元、陳風雲,010-65292945、65293467。

  附件:“平安交通”創新案例申報表

交通運輸部安委辦

2020年6月12日

  抄送:北京“平安交通”協會、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

  1. “平安交通”創新案例申報表.docx
  1. “平安交通”創新案例申報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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