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安監函〔2024〕1432號

文號

交辦安監函〔2024〕143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0/2024-00009

公開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主題詞

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評審

機構分類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公路建設;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進一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審批工作,提升技術評審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9號)(以下簡稱“部令”)和有關標準規範,現就進一步做好《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等級條件》及《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審批專家技術評審工作程式》(交安監發〔2023〕140號)(以下簡稱“140號文”)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更新優化部分檢測參數

根據最新標準規範,更新部分參數名稱,刪除現行標準規範不再開展的參數,新增標準規範中要求的檢測參數,對交通工程專項中通用參數進行整合,相應的儀器設備進行調整。參數更新優化情況見附件1。後續將根據標準規範調整情況,適時更新優化檢測參數。

二、進一步細化明確專家評審內容

嚴格按照部令規定,將專家評分表中梯次扣分內容涉及的關鍵要素和有關要求,細化明確為專家評審內容。人員配備方面,細化明確檢測師專業配置、高級職稱人數和專業要求等,並將人員條件全部作為必備要求(人員配備要求見附件2);儀器設備方面,細化明確檢定校準要求,以確保儀器設備正常使用,依法依規出具準確、有效檢測數據報告;環境條件方面,細化明確結合現場檢測操作對環境條件是否滿足標準規範要求開展核查;質保體系方面,細化明確樣品管理、不實和虛假報告、報告規範性、現場檢測操作考核等關鍵核查內容,確保檢測報告準確性和有效性。專家評審內容見附件 3。

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申請資質、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受理和審批資質時,應遵照執行。

附件:1.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各資質等級檢測能力基本要求及主要儀器設備

   2.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各資質等級人員配備要求

   3.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技術評審報告(修訂版)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4年7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1. 附件1-3.pdf
  1.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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