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門財務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財務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高法院行裝局,高檢院計財局,各民主黨派中央財務部門,有關人民團體財務部門: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和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已經印發實施。為做好上述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督查評估工作,根據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制度的培訓工作
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此次制定或修訂的制度數量多、變化大,增加了許多新內容和新要求,有些制度的內容、開支範圍等作了較大調整。因此,各部門應及時開展培訓工作,使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制度的內容和要求,確保各項制度全面貫徹執行。
二、抓緊制定實施細則
請各部門根據各項制度規定,結合本部門業務特點和工作需要,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實施細則制定,並報財政部(行政政法司)備案。
三、及時反饋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請各部門注意收集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反饋財政部(行政政法司),以便我們對相關制度進行評估和完善。
請各部門在今年9月10日前將已制定的實施細則(文本)和制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報財政部行政政法司。財政部將對各部門實施細則制定情況進行匯總,並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