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屬各單位:
現將《財政部關於推進中央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財預〔2015〕43號,以下簡稱《意見》)轉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意見》要求,從編制2016年預算起,中央部門預算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中期財政規劃一經確定,即為年度部門預算編制的支出上限,對未編入中期財政規劃的重大支出事項,將難以納入年度預算保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推進這項工作作為預算管理的中心工作來抓。要切實加強領導,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推動,安排精幹力量專門負責,為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精心組織,加強協調配合。中期財政規劃編制時間跨度大、涉及面廣、專業知識要求高、影響因素多,各單位要認真按照《意見》要求,儘快建立由財務部門&&、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工作機制。財務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主動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各業務部門要積極支援、大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
三、深入研究,做好規劃編制。各單位要按照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編制要求,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改革發展政策、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各單位工作職責,收集和梳理規劃期內擬實施的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2016-2018年重大改革和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分年度計劃安排,在此基礎上測算提出部門三年支出需求,特別是項目支出需求,確保編制的中期財政規劃更好地服務於交通運輸重點支出需要。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各單位要及時與部財務審計司溝通,推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
聯繫人:何剛,010-65292914。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