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部屬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5/2010-00559

公開日期

2010年06月23日

主題詞

部屬單位;國有資産管理

機構分類

財務審計司

主題分類

資産管理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部屬各單位:
    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規定,部與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和特點,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加強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單位還存在“重資金、輕資産”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制度不嚴格等突出問題。國有資産管理工作是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既是實施預算精細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推動廉政建設和建立節約型交通運輸行業的基本要求。為全面落實2010年4月部在南京市召開的部屬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暨政府採購工作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部屬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加強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部屬單位的實際和特點,以適應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需求為出發點,以制定和實施國有資産管理制度為主線,緊緊抓住資産配置、使用和處置三個關鍵環節,實施科學管理,切實維護國有資産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産使用效益,促進現代交通運輸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理念
  加強資産管理工作應樹立4個理念: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及財務管理相結合;實行全員管理和全過程管理;單位佔有使用的資産均屬於國家和部門監督管理的國有資産;依靠資訊化提升資産管理水準。
  三、目標任務
  部屬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是:經過1-2年的努力,爭取出臺1-2個行業特色顯著的資産配置標準規定;所有部屬單位依靠電腦資訊系統管理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産;2010年內實現政府採購網上審批,兩年內實現資産處置網上審批。經過3-5年的努力,實現資産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由經驗式管理轉變為理性化管理,由分散式管理轉變為集約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轉變為精細化管理;資産管理體制機制和資産管理隊伍建設基本適應工作要求;資産配置科學合理,資産使用有效、處置規範;資産管理全面實現資訊化;部屬單位資産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走上科學管理的軌道。
  四、具體工作
  一是健全資産管理工作體制。各單位要健全和完善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資産管理工作體制,做到資産管理體制與資産管理工作相適應。要將資産管理工作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即落實到部門、崗位、人員。明確財務部門是這項工作的&&負責的部門,避免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及財務管理相脫節。各單位要對資産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梳理,對於職責不清晰、分工不明確的,要抓緊理清明確;對協調和制約機制不適應、不順暢的,要抓緊調整規範。
  二是落實資産管理制度。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資産管理工作實際,認真落實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交通部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部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要認真梳理本單位制度建設情況,建立完善資産購置審批制度、一般採購與政府採購制度、資産入庫登記制度、資産領用交回制度、資産保管清查制度、資産處置和報廢審批制度、資産管理崗位責任與獎懲制度、資産管理內部審計與績效考評制度、資産統計報告制度等。
  三是科學合理配置資産。各單位要在編制部門預算之前認真研究資産配置需求,做好資産配置測算,編制資産配置計劃,為編報部門預算提供紮實、可靠的依據。要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和部頒行業標準,擬定本系統、本單位的資産配置標準,經部審核認可後作為部審核各單位資産配置計劃和預算的參考依據。要嚴格按照資産配置標準申請資産配置,對沒有資産配置標準的,按照同類型單位、同類型資産平均佔有水準申請資産配置。
  四是抓好政府採購實施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政府採購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標準實施採購。要不斷強化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約束機制,做到預算、計劃和執行的有效銜接,通過政府採購資訊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編報政府採購計劃和上報執行情況資訊。凡採購進口産品或應當公開招標但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其他方式採購的,必須按照規定程式報批。
  五是合理有效使用資産。各單位要在保障資産安全完整的同時,充分發揮資産的使用效益。對於單位自用的固定資産,要制定維修保養制度並認真執行。有條件的單位應當逐步開展資産共用共用試點工作,適度化解部分單位資産閒置浪費、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單位資産配置不足、不適應工作需要的矛盾,提高房屋、土地、船舶、飛機、資訊化設備等資産的利用率。凡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的資産,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式,堅決杜絕未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隨意出租、出借資産和對外投資行為。國有資産使用收益和處置收入屬於國家所有,必須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不得利用國有資産有償使用收入和處置收入設立“小金庫”。
  六是規範資産處置。各單位要切實加強資産處置管理,依法依規辦理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和貨幣性資産損失核銷等資産處置事項。凡出售、轉讓、變賣資産數量較多、價值較高的,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資産交易所等市場,用競價方式公開處置。
  七是抓好資産管理資訊化工作。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現有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産管理等電腦資訊管理平臺的實際情況,抓緊實施資産管理資訊化改造升級工作,實現與財政部推廣應用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資訊系統有效銜接。
  八是加強資産管理隊伍建設。部將通過定期組織開展資産管理和政府採購業務培訓以及組織開展經驗交流、實地考察和觀摩學習等活動,進一步提高部屬單位資産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有關財會人員、資産管理人員積極參加有關培訓,同時要通過多種渠道、採取多種形式,不斷加強資産管理隊伍建設,努力提高資産管理人員的能力和水準。
  部將結合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有關單位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等各類檢查活動,對有關單位資産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進行審計和檢查,必要時將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各單位要加大對單位內部各相關部門和所屬各級單位資産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資産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主題詞:資産    管理    通知


 

  抄送:部管各社團,部內各單位。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0年6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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