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要求,我部組織所屬單位開展了全面清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規定和做法的工作,現將清理情況報送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印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嚴格落實財政部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的通知》(交辦財審函〔2019〕1272號),要求部內各司局和部屬行政事業單位嚴格按照財庫〔2019〕38號文件要求,對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資格條件等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進行全面清理,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切實加強政府採購執行管理。同時,與相關單位密切溝通,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確保清理工作全面、徹底。部內各司局和部屬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要求,層層壓實責任,積極開展清理工作,按時完成了清理任務。
二、清理結果
經自查,截至2019年9月底,我部有2家部屬單位存在相關問題:
(一)東海航海保障中心設置入圍供應商名錄庫。2018年,該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2019—2020年需採購的航標用錨鏈和卸扣、航標用電池等八類航標器材的合格供應商目錄清單,清單包括入圍廠商的名稱,航標器材名稱、規格、類型,以及最高限價、優惠承諾等資訊。該中心自查發現問題後,于2019年9月25日印發《關於停止航標貨物集中採購協議供貨形式的通知》,要求所屬單位停止在供貨商目錄範圍內採購八類航標器材的做法,並按照政府採購有關制度規範採購程式。
(二)長江宜賓航道局在招標中設置進入障礙。長江宜賓航道局在《2018年度船舶船體維修工程》招標文件中要求供應商在宜賓轄區範圍內有船舶維修基地或修造廠。其上級單位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督促所屬單位進一步嚴格執行公平競爭相關規定,不斷加強採購執行管理,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下一步,我部將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嚴格遵守財庫〔2019〕38號文件等政府採購規定,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執行管理,確保政府採購工作陽光透明。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