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中央部門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財審函〔2021〕282號

文號

交辦財審函〔2021〕28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5/2021-00010

公開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2020年度;中央部門;...

機構分類

財務審計司

主題分類

會計管理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為落實《財政部關於開展2020年度中央部門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10號)要求,做好部屬單位和部本級(以下統稱各單位)2020年度部門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編報工作

  編制部門財務報告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各單位摸清“家底”、提高財務管理水準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各單位強化資産負債管理、降低運作成本、提高運作效率,對防範財政風險、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部門財務報告編報工作,財務部門要做好編報的組織協調,安排專人負責部門財務報告的編制、審核、上報工作。

  二、紮實做好數據銜接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交通運輸財務審計資訊管理系統集中核算子系統有關功能,自動生成部門財務報告相關報表。各核算系統對接單位要確保交通運輸財務審計資訊管理系統集中核算子系統與單位使用核算系統數據的一致性,切實做到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夯實部門財務報告編制的數據基礎。

  三、按時完成編制報送

  各單位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將2020年部門財務報告正式文件和電子數據報部(財務審計司)。要認真總結編制做法和經驗,撰寫編制工作總結,具體包括編制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及相關建議等內容,隨部門財務報告一併報送。
  部將於5月中旬組織2020年度部門財務報告集中線上審核,請各單位做好準備。具體財務報告管理系統使用事宜待財政部明確後另行通知。
  各單位在組織編報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部財務審計司聯繫,聯繫電話:010-65292909。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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