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婦聯,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有關中央交通企業,部屬各單位,部機關工會:
為深入貫徹全國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推進“巾幗建功”活動在“十一五”期間的創新發展,集中宣傳展示交通行業先進婦女在推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偉大事業中做出的突出貢獻,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廣大交通行業婦女認真做好“三個服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交通部和全國婦女決定,在2008年“三八”婦女節期間開展全國交通行業“巾幗建功”標兵和巾幗文明崗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07年以來,在“巾幗建功”活動中,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和行業文明新風,發揚創新精神,深入開展“學先進、樹新風、創一流”和“爭創巾幗文明崗,優質服務迎奧運”活動,引導和激勵女職工愛崗敬業、建功立業,在提升女性綜合素質,提高服務品質,建設文明和諧行業中發揮示範&&作用,為促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女性。
二、評選條件
全國交通行業“巾幗建功”標兵評選標準見附件2,全國交通行業巾幗文明崗評選標準見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評選工作以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為主,同級婦聯配合。各地區婦聯要積極配合當地交通主管部門,開展“巾幗建功”標兵候選人、“巾幗文明崗”候選集體的推選、審查、申報等工作。
(二)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初評和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1)和評選標準(見附件2和附件3)推薦 “巾幗建功”標兵候選人和“巾幗文明崗”候選集體。對所申報的“巾幗建功”標兵候選人、“巾幗文明崗”候選集體要進行認真考核、審查,保證評選品質。
(三)申報集體和個人要認真填寫推薦表(見附件4和附件5),推薦表中主要事跡一欄要事跡突出,文字簡練,不超過500字,並逐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婦聯審核同意後,加蓋公章,于2008年2月29日前,將推薦表一式兩份,報送交通部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交通部、全國婦聯將對各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將候選單位和個人在交通部政府網站上進行集中公示,根據評審和公示結果,進行命名錶彰。
聯繫人:王艷
電話:(010)65292615,(010)65292614
郵編:100736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部體法司818房間
交通部(章)全國婦聯(章)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全國交通行業“巾幗建功”標兵、巾幗文明崗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交通行業“巾幗建功”標兵評選標準
3.全國交通行業巾幗文明崗評選標準
4.全國交通行業“巾幗建功”標兵推薦表
5.全國交通行業巾幗文明崗推薦表
主題詞:交通 巾幗建功 評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