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意見的通知

文號:交體法發〔2009〕147號

文號

交體法發〔2009〕14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09-00612

公開日期

2009年03月27日

主題詞

出租汽車;精神文明;活動方案;通知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設兵團交通廳(局、委)、總工會:

  現將《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題詞:出租汽車 精神文明 活動方案 通知



抄 送:中央文明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09年3月27日印發





 


關於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08]125號)精神,在近年來各地開展出租汽車行業精神文明創活動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決定,從2009年3月起在全國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具體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促進和諧社會設為宗旨,以“講文明、樹新風”為主題,大力推行科學管理、規範經營、文明服務,全面提升出租汽車行業的文明程度和從業人員的文明素質,樹立文明和諧的行業風尚。
  要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鼓勵各地根據以往開展這項活動的基礎和經驗,結合本地實際開展特色創活動。有關政府部門負責組織推動,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作為創活動的主體要積極參與。
  二、目標任務
  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人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科學、規範,服務品質優質,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做出貢獻。
  今明兩年是開展創活動的重要時期,要努力做到全國出租汽車行業科學管理水準、守法經營意識、公平競爭能力明顯提高,經營環境明顯改善,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工作作風明顯改進,行業服務品質和信譽度顯著提升,立行業管理部門、企業與駕駛員的和諧關係,形成一批符合科學發展觀理念和出租汽車行業實際的城市和行業管理經驗,培養一批有影響的先進典型,打造一批知名的服務品牌。
  三、活動範圍
  以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為重點,覆蓋計程車數量超過100輛以上的縣級城市和鄉鎮。
  四、活動內容
  (一)開展適應出租汽車行業特點的科學管理實踐活動。
  堅持以人為本,實施科學管理,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部門、企業和駕駛員之間的和諧關係。規範政府部門的管理行為,立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出租汽車市場環境。創新管理手段,提高政府部門的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出租汽車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規範健全出租汽車停靠點,有效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停車難、加油(汽)難、如廁難、吃飯難、休息難等實際困難。暢通出租汽車司機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立健全涉及出租汽車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地方主要負責同志對本行政區域出租汽車穩定工作負責制,立地方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相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出租汽車突發事件。
  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把精神文明創工作與行業管理和業務工作同時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監督。要創新創載體,組織開展文明駕駛員、星級駕駛員、文明計程車、文明計程車隊、文明出租汽車企業等評選表彰活動,立健全獎懲激勵機制,以精神文明創為抓手,切實提升城市政府管理、行業管理、市場運作監管的科學管理水準。要將文明出租汽車經營企業評選表彰結果作為計程車經營權配置的重要依據。
  (二)開展規範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行為活動。
  出租汽車企業是精神文明創活動的主體,要依法經營,實行人性化管理和規範化服務。要立合理的經營機制,做到産權明晰、權責明確、收費合理、風險共擔,要依法與駕駛員立勞動合同關係,理順企業與駕駛員間的權利和利益關係。要立健全生産、安全、服務監督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保障服務品質。要實行先進的運營調度手段,提高服務能力。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設,按規定開展對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提高駕駛員守法經營和文明服務的意識。要強化對駕駛員的服務,關愛駕駛員的身心健康。要承擔起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設和志願服務。
  要立健全精神文明創工作機制、考核機制和獎懲激勵機制,將精神文明設工作與經營管理工作有機結合,制定工作計劃,明確任務目標,將創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要立獎懲機制,利用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手段,充分調動員工參與的積極性,培養職工強烈的榮譽感,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
  (三)開展出租汽車駕駛員文明服務活動。
  出租汽車駕駛員也是精神文明創活動的主體,要大力加強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道德規範和服務行為規範設,做到文明用語、文明行車、車容整潔、儀錶端莊、守法經營。駕駛員要使用文明用語,杜絕服務忌語;要遵守交通法規,禮貌行車;要保持車輛衛生乾淨、車容整潔;要做到儀錶端莊,著裝整潔;要堅持誠信經營、守法經營。要加強駕駛員職業道德設,弘揚拾金不昧、救死扶傷、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良好風尚。要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服務技能。
  五、實施步驟
  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要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時間進度,集中力量,分步實施,分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2009年3月,部署安排、全面啟動活動。下發《關於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活動的意見》,對創活動進行部署。利用大眾傳媒廣泛宣傳,形成聲勢,組織召開全國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開展創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要求、任務目標、主要步驟和具體措施;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認真策劃、精心組織,讓發動工作落實到部門、到企業、到崗位、到人員。
  第二階段,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全面實施,深入推進,取得階段性成效。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精心組織開展創活動,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措施、有載體、有創新。要採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針對性、實效性強的特色活動,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開展檢查督導和調研工作,發掘宣傳一批創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在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前夕掀起創活動高潮。
  第三階段,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總結表彰。對創活動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表彰一批文明出租汽車企業和優秀駕駛員,創活動先進集體(包括各地開展創活動的組織指導部門、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車隊等)和先進個人。
  第四階段,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鞏固提高、立長效機制。要全面總結創活動經驗,適時組織經驗交流活動。探索研究制度設、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開展長期創建工作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考核激勵機制,形成一批可長期應用推廣的創建成果。要進一步延伸創建活動,研究建立城市出租汽車文明服務指標體系,並將出租汽車文明創建活動納入文明城市考核測評指標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經營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共同責任。各地各單位要把創建活動擺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部署,狠抓落實。要建立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交通運輸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負責對全國創建活動組織指導和督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工會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形成齊抓共管、共同創建、各負其責的創建格局。各級出租汽車主管部門和出租汽車企業要加大對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投入,劃撥專項活動經費,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確保創建活動深入紮實開展。
  (二)制定方案,落實措施。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本意見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逐級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到位,與業務管理工作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考核;要研究制定科學規範的考核標準體系,採取檢查抽查、明察暗訪、問卷調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嚴格考核,把創建活動落到實處;要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結合起來,有效引導廣大從業人員積極參加創建活動。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直轄市、省會城市、地市級城市是創建工作的重點領域,出租汽車企業是創建工作的關鍵環節。要採取有效措施,通過開展創建活動,切實幫助廣大從業人員解決突出矛盾和現實困難,解決社會普遍關注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四)加強宣傳,樹立典型。要加強對在出租汽車行業進一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網路、簡報等方式,及時宣傳各地、各單位開展創建活動的進展情況、成效和經驗,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要在創建過程中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培養一批創建先進集體和個人,廣泛利用現場會、交流會、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總結、推廣和交流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推動活動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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