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廣運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系統的意見

文號:交政法發〔2009〕725號

文號

交政法發〔2009〕72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09-00618

公開日期

2009年11月27日

主題詞

推廣 管理 系統 意見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科技與資訊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單位:
  為了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強化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的監管,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準,部組織研究開發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建設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規範和指導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推廣運作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資訊化建設,發揮資訊化技術在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管職能,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管水準,為推進現代交通運輸業科學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遵循“整體規劃、統一標準、分級負責、分步實施”的原則,從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管理資訊化建設發展需要出發,統一數據定義與編碼,統一數據交換標準,統一功能規範,逐步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實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管資訊網路互聯互通和資訊資源共用。
  二、推廣運作的目標
  通過推廣運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資訊化監管,有效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品質和效率的提高,全面提升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工作水準。主要達成以下具體目標:
  (一)全面準確了解和掌握全國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的基本情況,包括年齡構成、知識結構、專業情況、培訓和考試情況、年審情況、調動情況等,分析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實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訊的動態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的提高,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二)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準入,嚴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實現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的有效監管。
  (三)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建立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IC卡證件管理系統,統一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制式和管理制度,推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現代化,切實避免無證上崗現象的發生,保障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三、推廣運作的內容
  (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系統。
  建立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基本資訊和附加資訊進行動態實時監管(基本資訊包括執法人員的姓名、執法單位、執法門類、年齡、崗位、職務、學歷、證件資訊等;附加資訊包括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考試、獎勵、懲罰、年審等)。根據各級用戶的使用許可權,提供查看、修改、新增、刪除、排序、統計等功能。同時,實現執法人員資格網上申請和網上審查,通過網路逐級審批的方式加強對執法人員資格及發證的監管。
  (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系統。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的頒發和日常管理。包括建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證件的省級發卡中心,由發卡中心統一印製IC卡證件的表面非個性化資訊及防偽圖案;建立統一的密鑰體系,對所有IC卡證件中的晶片數據進行授權及初始化,建立全國統一的IC卡證件數據格式,以保證全國範圍內的執法證件的數據一致、讀取介面一致,使證件的相關數據可交換;實現執法證件挂失、暫扣、解挂、登出等日常維護。
  (三)與現有管理資訊系統的銜接。
  按照充分利用現有資訊資源的原則,與現有的相關管理資訊系統實現對接,充分利用現已運作的相關資訊系統中的執法資訊資源。
  四、系統部署
  採取部、省兩級部署方式,即:
  (一)依託部行業資訊專網,分別在部和省兩級部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
  (二)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置制卡中心,負責資格審批、製作IC卡執法證件。
  (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資格審批結果報部備案後進行制卡和發證工作。
  (四)為了實現對IC卡執法證件的有效管理,利用密鑰系統,在部級系統設置總控密鑰,在省級系統設置分密鑰。
  (五)海事行政執法證件由部海事局發證後將執法人員具體資訊通過開放系統介面提供給部級管理系統。
  五、管理許可權
  (一)交通運輸部。
  1.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部相關直屬系統上報的執法人員資格審批情況進行備案審查。
  2.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條件、培訓情況、考試發證情況進行監督。
  3.對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相關資訊進行綜合查詢和統計分析。
  4.對擬向社會公示的執法人員、執法案件資訊進行管理。
  (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1.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審批,並報部備案。
  2.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考核情況進行記錄和監督。
  3.對符合條件的執法人員製作、配發IC卡式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並組織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進行年審。
  4.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相關資訊進行綜合查詢和統計分析。
  (三)市(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1.管理本地區、本系統執法人員的基本資訊和附加資訊。
  2.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並提請上一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審,申請領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
  3.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相關資訊進行綜合查詢和統計分析。
  六、推廣運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制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運作工作方案及培訓計劃,確定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2.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業務技術骨幹,建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日常運維隊伍,制定系統問題的發現、提報、反饋機制,系統運作的管理辦法等工作機制與制度,確保系統推廣工作的順利開展。
  3.編制設備購置預算,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動員。
  (二)建設階段(2010年6月底前完成)。
  1.根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的相關文件、用戶手冊等的要求,完成系統運作的軟、硬體及網路環境的相關配置方案,做好系統運作的軟、硬體環境的準備工作。
  2.完成系統的數據準備、用戶配置、系統初始化等基礎性工作。
  3.建設IC卡制卡中心,建立IC卡密鑰體系及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
  (三)調試階段(2010年8月底前完成)。
  進行各個子系統的功能測試和系統的整體聯調,進一步整合系統資源,對運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四)全面運作階段(2010年底前完成)。
  各單位利用系統建立健全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全面開展換發IC卡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
  七、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的運用、推廣、指導工作;建立健全系統相關管理制度,協調解決各地在系統運作中出現的相關業務和技術問題,加大對全國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監管力度,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備案審查,對全國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的相關數據和資訊進行統計、分析、通報。
  (二)中國交通資訊中心有限公司負責研究、升級和完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組織技術力量為系統在各地實施提供遠端和現場技術支援,組織技術骨幹力量的培訓。
  (三)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由法制機構和資訊管理機構相關負責同志組成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建設工作組,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在本地區、本系統的建設、應用與維護工作。具體負責布設、維護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協調解決本地區、本系統公共資訊接入時出現的業務和技術問題,對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相關資訊和數據進行審核、報送,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系統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的年審工作,製作、頒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
  (四)各市(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要配備系統管理人員,負責協助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本地區、本單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日常運作管理工作,應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業務軟體,協調解決資訊接入時出現的業務和技術問題,如實錄入、報送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證件的相關資訊。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系統推廣運作經費,確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運作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附件: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推廣    管理   系統   意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09年11月27日印發

 

  1.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實施方案系統實施方案.doc
  1.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實施方案系統實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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