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尋找最美養路工”活動的通知

文號:廳政法字〔2013〕184號

文號

廳政法字〔2013〕18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13-00630

公開日期

2013年07月19日

主題詞

最美養路工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管各社團,部內各單位,有關中央交通運輸企業: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著力提高交通運輸行業文明程度和服務水準,有力推動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按照中央文明辦“繼續開展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和廣泛開展學雷鋒和學習時代楷模、最美人物”活動的精神,部與光明日報社于7月-12月聯合組織開展“尋找最美養路工”活動(以下簡稱“尋找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把“尋找活動”作為踐行行業核心價值體系的有效載體
  要充分認識“尋找活動”的重大意義,積極把尋找、宣傳和學習“最美養路工”作為行業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實踐活動的有效載體。通過對養路工精神的挖掘,發現身邊艱苦奮鬥、勇於創新、不畏艱險、默默奉獻的先進典型,使行業核心價值體系轉化為廣大幹部職工的生動實踐,進一步提高行業從業人員對交通運輸行業核心價值體系的認知認同程度,讓社會公眾更加了解交通。
  二、要把“尋找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
  “尋找活動”將歷時5個月,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推選工作;要廣泛發動、積極推薦、規範篩選,既要把“最美養路工”推選出來,還要把“最美事跡”挖掘出來。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1-2人。推薦材料包括被推薦養路工的簡歷(200字)、主要事跡材料(1000字左右)、工作及生活照片5張,有條件的可提供視頻(5分鐘左右)等材料。推薦截止日期為9月20日,請各單位在截止日期前分別將紙質和電子版材料報到“尋找活動”組委會秘書組(活動方案及推薦表附後)。
  三、要紮實深入地推進“最美養路工”學習宣傳活動
  光明日報等中央媒體將通過“尋找之旅”、深入採訪、體驗報道等方式重點宣傳“最美養路工”的先進事跡,生動展示廣大公路養路工紮根基層、無私奉獻的優秀品質和真摯情懷。各地各單位要邀請地方媒體同步策劃實施聯動宣傳,並在本行業、本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宣傳學習活動。要通過宣傳學習 “最美養路工”,進一步強化典型引領作用,推進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取得新成效。
  附件:1.“尋找最美養路工”活動實施方案
     2.“最美養路工”推薦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2013年7月16日

 

  1. 20130716 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尋找最美養路工的通知(內附方案 最終稿).doc
  1. 20130716 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尋找最美養路工的通知(內附方案 最終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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