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無
文號
:無索引號
:000019713O03/2017-01315公開日期
:2017年08月31日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行政檢查;清單機構分類
:法制司主題分類
:權力清單行業分類
:公文類型
:其他
序號 |
事項名稱 |
檢查內容 |
實施主體 |
檢查對象 |
設定依據 |
1 |
公路養護、綠化、水土保持檢查 |
對公路養護、綠化、水土保持情況的監督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 |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
2 |
公路建設市場檢查 |
對公路建設項目從業主體執行國家有關公路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情況,基本建設程式、市場準入、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合同履約情況,及其他有關情況進行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公路建設項目從業單位及主要人員 |
《公路法》第六十九條;《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號)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第七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公路建設市場督查工作規則》(交公路發〔2015〕59號)全文 |
3 |
國內水路運輸市場檢查 |
對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者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船舶營業運輸證》及經營資質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檢查,對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務經營者的經營資質進行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國內水路運輸業經營者、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經營者 |
《反恐怖主義法》第八條;《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3號)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
4 |
國際海運市場檢查 |
對可能損害國際海運市場公平競爭行為情形的調查 |
交通運輸部 |
國際海運業經營者、國際海運輔助業經營者 |
《國際海運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六;《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4號)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 |
5 |
水運工程建設市場檢查 |
對水運建設項目從業主體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情況,包括基本建設程式、市場準入、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合同履約情況等情況進行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水運建設項目從業單位及主要人員 |
《航道法》第五條;《航道建設管理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港口建設管理規定》第三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一款;《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第五條;《水運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4號)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 |
6 |
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檢查 |
對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一級評價機構備案條件、內部管理體系、檔案管理、評審員管理、評價流程與品質控制、現場評價開展以及機構能力保持和建設情況等進行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一級評價機構 |
《安全生産法》第八條、第九條;《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16〕133號)第三條 |
7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檢查 |
對試驗檢測機構標準規範執行、工作規範性、內部運作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試驗檢測機構 |
《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0號)第五條;《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等級標準》全文 |
8 |
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生産檢查 |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行業監管工作需要或者突出的品質問題和安全隱患,對部分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主要參建單位工作品質、安全管理行為、施工工藝以及現場安全生産狀況、工程實體品質情況及品質安全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等進行抽查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參建單位 |
《安全生産法》第八條、第九條;《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四十八、五十條 |
9 |
安全生産檢查 |
對行業中央企業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及我部有關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政策、標準規範等情況的檢查。根據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開展專項行動或綜合安全生産督查檢查 |
交通運輸部 |
行業企業 |
《安全生産法》第八條、第九條 |
10 |
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生産事故和工程建設品質事故調查 |
按照國務院要求組織或參與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工作;按照部領導批示要求組織協調涉及部內多個部門的重大事故調查工作;負責按部規定組織協調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和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
交通運輸部 |
事故發生項目相關單位 |
《安全生産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
11 |
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檢查 |
對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機構檢測結果與報告是否準確、有效進行抽查 |
交通運輸部 |
檢測機構 |
《節約能源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
12 |
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 |
對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産品品質與有關標準的符合情況進行抽查 |
交通運輸部 |
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産品 |
《産品品質法》第十五條、十七條;《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全文 |
13 |
船舶監督行政檢查 |
對船舶法定文書配備及記錄情況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對船舶配員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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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客貨載運及貨物係固綁扎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八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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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結構、設施和設備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第十七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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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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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實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二條;《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5號)第十三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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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載危險貨物和污染危害性貨物申報審批情況及積載隔離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七條;《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內河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4號)第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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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集裝箱開箱查驗 |
集裝箱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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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進出港報告或辦理進出港手續情況檢查 |
船舶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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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作情況檢查 |
船舶 |
《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號)第十九條;《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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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保安和海事勞工條件檢查 |
船舶 |
《國際船舶保安規則》(交通部令2007年第2號)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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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籍船舶自查情況檢查 |
船舶 |
《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4號)第四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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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檢品質檢查 |
船舶 |
《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第三條;《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2號)第三條、第四十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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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海事規費行政檢查 |
對港口建設費繳納情況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義務繳費人、港口經營人、船舶代理人及貨物承運人 |
《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1〕29號)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於完善港口建設費徵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31號)第五條 |
對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繳納情況檢查 |
義務繳費人、船舶 |
《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3號)第七條、第二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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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船員管理行政檢查 |
對船員持證情況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船員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條、第八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船員條例》第三條 |
對船員履職情況檢查 |
船員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船員條例》第三條、第二十條、第四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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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員培訓機構監督檢查 |
船員培訓機構 |
《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9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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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員服務機構監督檢查 |
船員服務機構 |
《船員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10號)第三條、第二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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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海員外派機構監督檢查 |
海員外派機構 |
《海員外派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33號)第三條、第四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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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通航管理行政檢查 |
對助航標誌、警示標誌、專用標誌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標誌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航道法》第三十四條;《航標條例》第三條 |
對通航環境狀況檢查 |
通航水域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航道法》第十八條;《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5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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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污染行政檢查 |
對船舶防污染作業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船舶 |
《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五條第三款、第七十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二款;《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5號)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
對防污染作業單位監督檢查 |
防污染作業單位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十三條;《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5號)第八條、第三十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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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航運公司與船檢、引航機構行政檢查 |
對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活動監督檢查 |
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 |
航運公司 |
《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號)第三條 |
對船檢機構監督檢查 |
船檢機構 |
《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第三條;《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2號)第三條、第四十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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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引航機構監督檢查 |
引航機構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船舶引航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號)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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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航道通航安全檢查 |
對航道現場及通航條件行政檢查 |
長江海事局 |
航道設施 |
《航道法》第五條;《交通運輸部關於長江海事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交人教〔2016〕141號) |
對水上無線電通信現場行政檢查 |
船舶 |
《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5號)第三條;《交通運輸部關於長江海事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交人教〔2016〕1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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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長江幹線水運航道工程品質及安全生産檢查 |
對長江幹線水運工程品質的行政檢查 |
長江航務管理局 |
水運工程參建單位 |
《水運工程品質監督規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號)第八條 |
對長江幹線航道工程安全生産的行政檢查 |
航道工程從業單位 |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第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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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長江幹線水路運輸市場檢查 |
對長江幹線國內水路運輸企業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船舶營業運輸證》及經營資質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檢查,對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經營者的經營資質進行核查 |
長江航務管理局 |
國內水路運輸業經營者、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經營者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交通運輸部關於實施國內水路運輸及輔助業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交水發〔2014〕141號)第三條 |
22 |
珠江水系航運相關檢查 |
對珠江水系省際客船、危險品貨物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督檢查 |
珠江航務管理局 |
珠江水系省際客船、危險品貨物水路運輸企業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交通運輸部關於實施國內水路運輸及輔助業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交水發〔2014〕141號)第三條 |
對珠江水系省際客船、危險品貨物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檢查和監督 |
珠江水系省際客船、危險品貨物水路運輸企業和評價機構 |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安監發〔2016〕133號)第三條、 第六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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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珠江水系水運工程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 |
水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
《關於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交人勞發〔2011〕766號)主要職責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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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瓊州海峽航運相關檢查 |
對瓊州海峽水路運輸旅客實名制的監督檢查 |
珠江航務管理局 |
瓊州海峽水路旅客運輸的港口和航運企業 |
《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2016年第77號令)第四條 |
對瓊州海峽客滾運輸模式監督檢查 |
瓊州海峽水路旅客運輸的港口和航運企業 |
《關於加強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市場管理的意見》(交水發〔2013〕351號)第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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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瓊州海峽客滾運輸文明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
瓊州海峽水路旅客運輸的港口和航運企業 |
《關於加快推進瓊州海峽客滾運輸文明服務的通知》(水運國內函〔2015〕165號)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