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2018年立法計劃》已經2018年1月10日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既是實施交通強國戰略的重要支援與保障,也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交通運輸立法工作是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交通強國軟實力的關鍵組成部分。各單位要從積極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服務交通強國戰略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作為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年度立法計劃中每一個立法項目的起草和審核既要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注重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又要注重深入調研,使立法真正反映行業發展規律和訴求,主動適應交通運輸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安全發展需要,並繼續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
部年度立法計劃是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各計劃項目承辦單位要高度負責,依法按程式認真做好法規草案起草和送審工作。部法制司要做好立法的綜合協調和歸口管理,組織、督促立法計劃的實施,匯總全年立法計劃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分析問題,進一步提高立法計劃的完成品質與完成效率。
根據交通運輸改革形勢的發展需要或者出現急需立法的重大情形,需要對立法計劃進行調整的,請相關單位按照 規定程式提出建議,法制司經部領導同意後對立法計劃予以調整。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佈)
交通運輸部2018年立法計劃
第一類:年內完成主要工作或者公佈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法制司會同海事局、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搜救中心、救撈局、通信資訊中心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2.快遞暫行條例:法制司會同國家郵政局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3.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公路局、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4.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法制司會同運輸服務司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5.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國家鐵路局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6.民用航空法(修訂):法制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7.交通運輸法:綜合規劃司負責起草,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和部內相關司局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8.海商法(修訂):法制司負責起草,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海事局、救撈局參加,形成送審稿後2018年報送國務院。
9.公路法(修訂):公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0.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運輸服務司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1.農村公路管理條例:公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2.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負責起草,海事局、通信資訊中心、長江航務管理局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3.民用航空飛行標準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18年報送國務院。
14.潛水條例:法制司會同救撈局、海事局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二、年內由交通運輸部公佈或者聯合公佈的規章
序號 |
規章名稱 |
送法制司審核時間 |
報部務會審議時間 |
承辦 單位 |
司局 負責人 |
責任處室
|
1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 |
已報 |
1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航空安全辦公室 |
唐偉斌 |
安全監察處 |
2 |
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修訂) |
已報 |
1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 |
刁永海 |
安全處 |
3 |
鐵路行業統計管理規定(修訂) |
1月 |
3月 |
國家鐵路局 綜合司 |
朱雪源 |
局長辦公室 |
4 |
鐵路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 |
1月 |
4月 |
國家鐵路局 工程監管司 |
米隆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5 |
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胡振江 |
通用處 |
6 |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管理辦法(修訂) |
1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際司 |
陳衛 |
外組處 |
7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
依據《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的意見》出臺時間而定 |
運輸服務司 |
王繡春 |
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處 |
|
8 |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修正案) |
3月 |
6月 |
水運局 |
柳鵬 |
港口管理處 |
9 |
交通運輸標準化管理辦法 |
3月 |
6月 |
科技司 |
洪曉楓 |
標準化管理處 |
10 |
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與質檢總局聯合發佈) |
3月 |
6月 |
科技司 |
洪曉楓 |
標準化管理處 |
11 |
水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定(修訂) |
3月 |
6月 |
海事局 |
李世新 |
通航管理處 |
12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與公安部、安監總局、工信部、質檢總局、環保部聯合發佈) |
4月 |
7月 |
運輸服務司 |
徐亞華 |
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
13 |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修訂) |
4月 |
7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胡振江 |
運輸處 |
14 |
海員證管理辦法(修訂) |
5月 |
8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船員管理處 |
15 |
水上交通事故統計辦法(修正案) |
5月 |
8月 |
海事局 |
李世新 |
安全管理處 |
16 |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修訂) |
5月 |
8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廉秀琴 |
通用航空處 |
17 |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6月 |
9月 |
公路局 |
孫永紅 |
養護保通處 |
18 |
通航建築物管理辦法 |
6月 |
9月 |
水運局 |
楊華雄 |
航道處 |
19 |
海上滾裝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修訂) |
6月 |
9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船舶監督處 |
20 |
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修訂) |
6月 |
9月 |
海事局 |
李世新 |
通航管理處 |
21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修訂) |
6月 |
9月 |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
任惠林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處 |
22 |
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修訂) |
7月 |
10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船員管理處 |
23 |
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辦法(修訂) |
8月 |
11月 |
國家鐵路局設備監管司 |
郭福安 |
綜合監管處 |
24 |
高速鐵路安全防護辦法 |
9月 |
12月 |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
田軍 |
監察二處 |
25 |
高速鐵路基礎設備運用狀態檢測辦法 |
9月 |
12月 |
國家鐵路局 設備監管司 |
郭福安 |
基礎設施監管處 |
26 |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修訂) |
9月 |
12月 |
水運局 |
李天碧 |
工程管理處 |
27 |
船舶載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修訂) |
9月 |
12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危管防污處 |
28 |
船舶安全監督規則(修正案) |
9月 |
12月 |
海事局 |
楊新宅 |
危管防污處 |
29 |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
9月 |
12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胡振江 |
持續適航維修處 |
30 |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修訂) |
9月 |
12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于彪 |
綜合業務處 |
31 |
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 |
9月 |
12月 |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
侯延波 |
安全監管處 |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及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規章
序號 |
規章名稱 |
送法制司審核時間 |
報部務會審議時間 |
承辦 單位 |
司局負責人 |
責任 處室 |
制定 修正 原因 |
1 |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修訂) |
已報 |
1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廉秀琴 |
市場監管處 |
工商登記先照後證改革 |
2 |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
已報
|
適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胡振江 |
持續適航維修處 |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員資格認定和國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資格認定取消 |
3 |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修訂)(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 |
1月 |
4月 |
綜合規劃司 |
蘇傑 |
水運規劃處 |
取消港口深水岸線使用證,優化辦理流程,減少申報材料 |
4 |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修訂)(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佈) |
1月 |
依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協調情況而定 |
財務審計司 |
盧尚艇 |
資産處 |
取消國道及國道以外其他公路收費權轉讓審批 |
5 |
航空安全員合格審定規則(修正案) |
3月 |
4月 |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
魏亞軍 |
訓練處 |
航空安全員資格認定審批事項下放 |
6 |
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修正案) |
依上位法修訂時間而定 |
水運局 |
易繼勇 |
國際航運管理處 |
取消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許可(中資) |
|
7 |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修正案) |
依相關部門統一要求時間而定 |
水運局 |
楊華雄 |
建設市場監管處 |
取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納入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實施 |
|
8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訂) |
依上位法修訂時間而定
|
運輸服務司
|
蔡團結 |
車輛管理處 |
取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
|
9 |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修正案) |
取消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
|||||
10 |
引航員管理辦法(修訂) |
依上位法修改時間而定 |
海事局 |
李世新 |
船員管理處 |
取消任職資格審批 |
|
11 |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通航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 |
通航管理處 |
取消船舶進入或者穿越禁航區審批 |
||||
12 |
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修正案) |
依上位法修改時間而定
|
海事局
|
李宏印 |
政策法規處 |
取消相關海事行政審批事項 |
|
13 |
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
||||||
14 |
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
||||||
15 |
海員外派管理規定(修正案) |
依上位法修改時間而定
|
海事局 |
楊新宅 |
船員管理處 |
取消從事海船船員服務業務審批 |
|
16 |
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修正案) |
危管防污處 |
取消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經營管理人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審批 |
第二類:研究起草儲備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鐵路法(修訂):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2.港口法(修訂):水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3.鐵路運輸條例: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4.國際海運條例(修訂):水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5.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沉船打撈清除管理條例: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救撈局參加。
6.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修訂):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7.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二、規章草案
序號 |
規章名稱 |
承辦單位 |
責任處室 |
1 |
鐵路運輸服務品質監督管理辦法 |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
客運監管處 |
2 |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修訂) |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
安全監察二處 |
3 |
地方鐵路、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
綜合分析處 |
4 |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約能源管理辦法 |
綜合規劃司 |
環境保護處 |
5 |
交通運輸規劃管理辦法 |
綜合規劃司 |
綜合運輸規劃處 |
6 |
公路設計、施工、監理企業信用評價規則 |
公路局 |
市場監管處 |
7 |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
公路局 |
工程管理處 |
8 |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修訂) |
公路局 |
工程管理處 |
9 |
收費公路聯網收費管理辦法 |
公路局 |
路網管理處 |
10 |
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 |
公路局 |
養護保通處 |
11 |
國內水路旅客運輸管理規定 |
水運局 |
國內航運管理處 |
12 |
國內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
水運局 |
國內航運管理處 |
13 |
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修訂) |
水運局 |
國際航運管理處 |
14 |
小微型客車租賃管理辦法 |
運輸服務司 |
城市交通管理處 |
15 |
無車承運人管理辦法 |
運輸服務司 |
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
16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修訂) |
運輸服務司 |
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
17 |
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修訂) |
海事局 |
通航管理處 |
通信中心 |
通信導航處 |
||
18 |
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修訂)(與中國保監會聯合發佈) |
海事局 |
危管防污處 |
19 |
控制和管理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辦法 (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佈) |
海事局 |
危管防污處 |
20 |
沿海航標管理辦法(修訂) |
海事局 |
航海保障管理處 |
21 |
拆解船舶監督管理規則(修訂) |
海事局 |
危管防污處 |
22 |
公路水路無線電管理規定 |
海事局 |
通航管理處 |
通信中心 |
通信導航處 |
||
23 |
海員外派管理規定(修訂) |
海事局 |
船員管理處 |
24 |
民用航空器不安全事件調查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航空安全辦公室 |
事故調查處 |
25 |
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規司 |
法律事務處 |
26 |
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規司 |
政策處 |
27 |
國際航空運輸價格管理辦法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發展計劃司 |
價格處 |
28 |
民用航空網路資訊安全管理規定 |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人事科教司 |
科技處 |
29 |
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國內航空運輸處 |
30 |
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綜合業務處 |
31 |
非經營性通用航空登記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通航處 |
32 |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不定期飛行經營許可細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國際航空運輸處 |
33 |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國際航空運輸處 |
34 |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
國際航空運輸處 |
35 |
小型航空器商業運輸運營人運作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飛標處 |
36 |
民用航空飛行標準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代表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維修處 |
37 |
飛行訓練中心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
飛標處 |
38 |
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 |
建設處 |
39 |
民用機場運作安全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 |
安全處 |
40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辦 |
空中交通管制處 |
41 |
民用航空導航設備開放與運作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辦 |
通信導航監視處 |
42 |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管理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辦 |
通信導航監視處 |
43 |
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辦 |
氣象處 |
44 |
中國民用航空無線電管理規定(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辦 |
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45 |
通用航空安全保衛規則 |
中國民用航空局 公安局 |
二處 |
46 |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資訊管理規則 |
中國民用航空局 公安局 |
情報資訊處 |
47 |
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辦法(修訂) |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控中心 |
飛行計劃室 |
48 |
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
安全監管處 |
49 |
智慧快件箱服務管理辦法 |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
快遞管理處 |
50 |
倣印郵票圖案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郵政局 普遍服務司 |
郵票處 |
51 |
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
市場檢查處 |
52 |
郵政行政執法監督辦法(修訂) |
國家郵政局 政策法規司 |
法規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