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促進航運事業和經濟貿易發展,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和“交通強國”國家戰略的實施,我部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為提高立法工作品質,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現將《徵求意見稿》及其説明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為便於了解修訂內容,《徵求意見稿》採用了表格對照形式。在起草過程中,各相關方面對於是否將內河運輸納入《海商法》調整範疇、是否增補船舶污染損害賠償專章、是否將受承運人委託、受貨方委託在港區內從事貨物作業的人納入《海商法》範疇、是否需要將航次租船合同調整到第七章租船合同予以定性和規範以及賠償責任限額的提高等問題開展了積極討論,請在研提意見時予以重點關注。
有關單位和個人請於2018年12月7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交通運輸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gov.cn)進入首頁右側的“意見徵集”點擊“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提出意見。
2、電子郵箱:jtbtfc@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條法一處(郵編:100736)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修訂説明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