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5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2號)

文號: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2號

文號

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19-02131

公開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主題詞

港口消防;車船節能産品;船員服務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部頒規章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令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5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經第12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部長 李小鵬
2019年6月21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5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

  現決定廢止下列5件交通運輸規章:

序號

發佈機關

規章名稱

發佈文號

發佈日期

1

交通部

港口消防監督實施辦法

交通部令1988年第2號

1988年7月5日

2

交通部

關於交通行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列“節能篇(章)”暫行規定

交體法發〔1995〕607號

1995年7月13日

3

交通部

全國在用車船節能産品(技術)推廣應用管理辦法

交體法發〔1995〕753號

1995年8月14日

4

交通部

《關於交通行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列“節能篇(章)”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交體法發〔1996〕354號

 1996年4月18日

5

交通運輸部

  船員服務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6號 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10號修正

2008年7月22日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1.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5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2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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