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計劃的通知

文號:交法函〔2020〕41號

文號

交法函〔2020〕4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20-03024

公開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立法計劃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計劃》已經2020年1月10日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為更好發揮立法計劃的作用,不斷將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現就做好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立法活動是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立法計劃則是立法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完善治理體系和法律規範體系的重要手段。各單位要從全面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加強對立法計劃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為加快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強國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二、不斷提高交通運輸立法品質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緊緊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圍繞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行業發展中心工作,把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健全立法論證、評估諮詢等機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擴大公民的立法參與,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全面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要嚴格遵守《交通運輸法規制定程式規定》,準確把握規章備案審查的要求,確保立法活動遵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的規定,保證立法許可權合法、程式合法、實體合法。
  三、高效組織實施立法計劃
  經部務會審議通過的立法計劃是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把組織實施立法計劃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嚴格時限要求,強化責任落實,以高效立法為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做好引領和保障。承辦單位要對法規項目的主要制度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提前做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全力夯實工作基礎,並尊重立法計劃的嚴肅性,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材料,為法規審查、審批等後續工作留出合理時間。部法制司要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審核把關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分歧,並根據改革形勢發展,經部領導同意後及時調整立法計劃。年末部務會將審議立法計劃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和問題,保證立法計劃高品質、高效率完成。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計劃

  第一類:年內完成部內工作或者公佈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公路法(修訂):法制司會同公路局、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2.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公路局、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3.農村公路條例:法制司會同公路局、運輸服務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4.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法制司會同海事局、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搜救中心、救撈局、通信資訊中心,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5.城市公共交通條例:法制司會同運輸服務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6.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法制司會同國家鐵路局,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7.民用航空法(修訂):法制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8.海商法(修訂):法制司會同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海事局、救撈局、大連海事大學,配合司法部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9.鐵路法(修訂):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0.港口法(修訂):水運局負責起草,綜合規劃司、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11.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運輸服務司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2.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2020年報送國務院。
  13.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負責起草,水運局、搜救中心、海事局、通信資訊中心、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參加,法制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適時報送國務院。
  二、年內由交通運輸部公佈或者聯合公佈的規章

序號

規章名稱

送法制司
審核時間

報部務會
審議時間

承辦單位

司局
負責人

責任處室

1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修訂)

已報

1

水運局

易繼勇

國內航運
管理處

2

郵政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修訂)

已報

1

國家郵政局

政策法規司

高黎明

法規處

3

高速鐵路安全防護
管理辦法

已報

2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監察二處

4

鐵路運輸服務品質

監督管理辦法

已報

3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白曉春

客運監管處

5

鐵路公益性運輸

監督管理辦法

已報

3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白曉春

客運監管處

6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
資質管理規定

已報

3

公路局

周榮峰

養護保通處

7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
管理規定(修訂)

已報

3

運輸服務司

蔡團結

道路客運
管理處

8

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
發證規則(修訂)

已報

3

海事局

孫有恒

船員管理處

9

船舶安全監督規則
(修正案)

已報

3

海事局

楊新宅

危管防污處

10

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
經營許可規定(修正案)

已報

3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國內航空
運輸處

11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管理規則(修訂)

已報

3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薛世俊

持續適航
維修處

12

國際航空運輸價格
管理規定

已報

3

中國民用航空局
發展計劃司

 

價格處

13

遊艇安全
管理規定(修訂)

1

4

海事局

李宏印

政策法規處

14

一般運作和飛行規則
(修訂)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韓光祖

通用飛行
標準處

15

特殊運營人運作合格
審定規則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韓光祖

通用飛行
標準處

16

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
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韓光祖

通用飛行
標準處

17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
承運人運作合格
審定規則(修訂)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韓光祖

通用飛行
標準處

18

民用航空導航設備開放與
運作管理規定(修訂)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
辦公室

 

通信導航
監視處

19

通用航空安全保衛規則

1

4

中國民用航空局
公安局

魏亞軍

一處

20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
管理規定(修訂)

3

6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廉秀琴

通用航空處

21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
管理規定(修訂)

4

7

運輸服務司

徐亞華

綜合處

22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修訂)

6

9

水運局

 

港口管理處

23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管理規定(修訂)

6

9

運輸服務司

徐亞華

貨運與物流
管理處

24

小微型客車租賃

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6

9

運輸服務司

蔡團結

城市交通
管理處

25

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
管理規定(修訂)

6

9

中國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規司

郭仁剛

法律事務處

26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
國內運輸規則(修訂)

6

9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綜合業務處

27

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

6

9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馮力虎

環境保護處

28

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監督管理規定(修訂)

9

12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白曉春

貨運監管處

29

航道養護管理規定

9

12

水運局

楊華雄

航道處

30

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
保險實施辦法(修訂)

9

12

海事局

楊新宅

危管防污處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及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規章

序號

規章名稱

審核審議時間

承辦單位

司局
負責人

責任處室

制定修正原因

1

國際海運條例
實施細則
(修正案)

依《國際海運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水運局

易繼勇

國際航運
管理處

取消國際集裝箱船、普通貨船運輸業務審批事項和無船

承運業務審批事項

2

水運工程施工
監理規定(試行)(修正案)

依相關部門統一要求時間而定

水運局

鄭清秀

建設市場
建管處

取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納入監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統一實施。

3

國際道路運輸
管理規定
(修正案)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運輸
服務司

徐亞華

綜合處

取消國際道路
貨物運輸許可事項

4

道路貨物運輸及
站場管理規定
(修正案)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運輸
服務司

徐亞華

貨運與物流管理處

取消道路貨物
運輸站(場)
經營許可事項

5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訂)

依《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運輸

服務司

蔡團結

車輛

管理處

擬取消相關

行政審批事項

6

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
修訂時間而定

海事局

李宏印

政策
法規處

擬取消相關
行政審批事項

7

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8

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9

船員註冊管理辦法
(修正案)

依《船員條例》
修訂時間而定

海事局

孫有恒

船員
管理處

取消船員服務簿
簽發審批事項

10

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

修訂時間而定

中國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規司

顏明池

政策處

清理與國家外資

準入負面清單

不符的政策措施

11

倣印郵票圖案
管理辦法(修訂)

依國務院正式
取消時間而定

國家郵政局普遍服務司

馬旭林

郵票處

擬取消相關行政
審批事項部分子項

  第二類:研究起草,適時報審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交通運輸法:綜合規劃司負責起草,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和部內相關司局參加。
  2.鐵路運輸條例: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3.航道法實施條例:水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4.潛水條例:救撈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海事局參加。
  5.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沉船打撈清除管理條例: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搜救中心、救撈局參加。
  6.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修訂,與《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合併):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中國船級社參加。
  7.航標條例(修訂):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水運局參加。
  8.船員條例(修訂):海事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9.民用航空飛行標準條例:中國民用航用局負責起草,法制司參加。
  二、規章草案

序號

規章名稱

承辦單位

責任處室

1

鐵路車站及線路名稱管理辦法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貨運監管處

2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修訂)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綜合分析處

3

鐵路安全監督檢查辦法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監察二處

4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客運監管處

5

鐵路貨物運輸規程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貨運監管處

6

鐵路建設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鐵路局
工程監管司

建設市場監管處

7

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鐵路局
工程監管司

建設市場監管處

8

鐵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國家鐵路局
工程監管司

品質安全監管處

9

交通運輸規劃管理辦法

綜合規劃司

綜合運輸規劃處

10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修訂)

財務審計司

資産處

11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修訂)

公路局

工程管理處

12

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修訂)

公路局

工程管理處

13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修訂)

公路局

建設市場監管處

14

公路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

公路局

建設市場監管處

15

內地與港澳間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水運局

國際航運管理處

16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修訂)

運輸服務司

綜合處

17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
(修訂)

運輸服務司

車輛管理處

18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修訂)

運輸服務司

車輛管理處

19

乏燃料運輸管理辦法(與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聯合發佈)

運輸服務司

貨運與物流
管理處

20

交通運輸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規定

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安全監察處

21

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修訂,

與《漁業船舶檢驗管理規定》合併)

海事局

船舶檢驗管理處

22

沿海航標管理辦法(修訂)

海事局

航海保障管理處

23

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
管理規定(修訂)

海事局

安全管理處

24

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別監管區管理規定

海事局

政策法規處

25

水上無線電管理規定(修訂)

海事局
中國交通通信資訊中心

通航管理處

26

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
(修訂)

海事局
中國交通通信資訊中心

通航管理處

27

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
(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國內處

28

非經營性通用航空登記管理規定
(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通用航空處

29

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
(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

綜合業務處

30

小型航空器商業運輸運營人
運作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通用飛行標準處

31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
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行標準司

持續適航維修處

32

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適航檢查處

33

民航專業工程品質監督管理規定
(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

建設處

34

通用機場管理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

標準處

35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
飛行校驗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通信導航監視處

36

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執照
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航空氣象處

37

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
管理辦法(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控中心

飛行計劃室

38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空管處

3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運作單位
安全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安全處

40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空管處

41

平行跑道同時儀錶運作
管理規定(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空管處

42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資訊規則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五處

43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

快遞管理處

44

郵件快件驗視檢查管理辦法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

安全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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