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基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提升監管部門基層執法專業能力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我部高度重視基層監管執法人員素質能力提升工作,印發了《關於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快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續推進執法隊伍規範化、正規化建設。明確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和業務培訓。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領域培訓指導,編制了《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檢查指導手冊》,根據交通運輸行業特點,分專業、分領域細化安全生産檢查相關工作內容,規範檢查流程,明確檢查依據等,指導各地綜合執法隊伍標準化、規範化執法,持續提升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水準。
目前,我部正在以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研究制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方案,嚴格規範執法人員準入、建立全覆蓋的行政執法職業化培訓等制度,推動綜合執法機構定期組織開展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和專業培訓,切實提升執法人員專業化素質和執法能力水準。
對於您關於“在基層執法部門設立專業委員會或類似機構,健全監管部門系統內專業問題溝通協調和請示制度”的工作建議,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執法隊伍的專業支援保障工作,研究推動在基層執法部門設立專業委員會或建立專家庫等制度,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執法協調機制,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法制司。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