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3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1號)

文號: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1號

文號

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21-00077

公開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規章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部頒規章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3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經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部長 李小鵬

2021年8月11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3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廢止下列3件交通運輸規章:

序號

發佈

機關

規章名稱

發佈文號

發佈日期

1

交通部

水運工程施工

監理規定(試行)

交基發[1994]840號

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4號修正

1994

8月30日

2

交通部

公路工程施工

監理辦法

交工發[1992]378號

1992

5月16日

3

交通部

海上行動通訊業務標識管理辦法

交通部令1993年第7號

1993

12月24日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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