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交通運輸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取得新進展。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行業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務。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納入學習計劃,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幹部培訓、黨員學習的重要內容。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開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
(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把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六中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偉大成就,通過黨組會、部務會專題學習,舉辦集體學習班,召開學習動員部署會,邀請中央宣講團宣講等方式,推動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往深裏走、往心裏走、往實裏走。
(三)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法治建設要求。貫徹落實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召開全國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意見》及分工方案、《關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的實施意見》,把法治要求貫穿于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服務和安全生産各環節全過程。
二、深入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一)強化責任擔當,堅決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成立領導小組,印發行動方案,召開電視電話會、視頻調度會,督促指導紮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建立月臺賬、周計劃制度,細化分解任務,壓緊壓實責任。
(二)緊盯關鍵環節,動真碰硬開展查糾整改。開展三輪次深入排查和一輪次“回頭看”,梳理排查突出問題16839個,累計完成整改16666個,其餘制度性、根源性問題轉入常態化整改。處理涉及執法領域違紀違法案件455件,黨紀政紀處分270人,移送司法機關21人,採取約談、通報批評、調離執法崗位等方式處理2434人。
(三)堅持抓源治本,持續調整完善政策制度。修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印發《關於建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的意見》《關於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意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操作指南》,構建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印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大綱》《執法人員應知應會手冊》,培訓510名執法骨幹師資和綜合執法機構負責人。
(四)堅持執法為民,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推廣説理式執法,推行輕微違法免罰,印發《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高頻事項清單》。堅持開門搞整治,組織開展執法大調研大走訪。組織各地各單位制定實施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項目清單,提供便民暖心服務。
三、持續加強交通運輸法規制度建設
(一)不斷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參加全國人大組織的交通運輸立法修法工作調研,提出完善綜合交通法律體系立法修法工作計劃建議。編制交通運輸“十四五”立法規劃。
(二)推動重點立法項目制修訂。海上交通安全法于2021年4月29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成立收費公路法規修訂部際工作專班,努力推動政策調整完善的思路和核心制度與相關部門形成共識。道路運輸條例報送國務院審議。鐵路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立法項目取得積極進展。
(三)統籌推進部門規章制修訂和法規文件清理。制修訂35件規章。清理與行政處罰法不相符規章12件、規範性文件3件。清理涉及不合理罰款的法律1部、行政法規8部、規章22件。完成450余件涉及長江流域保護、外商投資、計劃生育等法規和文件的清理。
四、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一)深化簡政放權,持續放寬準入門檻。編制《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交通運輸部)》。配合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取消“船舶進入或穿越禁航區審批”等5項行政許可。將自貿區實行全部40項涉企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措施向全國範圍推廣。
(二)創新監管舉措,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制定實施《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事中事後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推動信用監管、“網際網路+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應用。開展交通強國事中事後監管試點,在危險貨物、貨車超限超載治理等方面創新監管舉措。在國際航行船舶口岸查驗等方面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
(三)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對“從事內地與台灣間海上運輸業務許可”等3項事項相關證明試行告知承諾,將上海海事轄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廣至長三角海事轄區。推動政務服務高頻事項“跨省通辦”,實現“道路貨運(含危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補發”等12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規範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有針對性地改進政務服務。
五、深入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一)加強對改革的跟蹤督導。貫徹落實《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積極指導各地深化改革,總結推廣經驗做法,開展綜合執法檢查、執法機構資訊摸底調研,省市縣三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二)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版)》,梳理規範396項執法事項。配合製定《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印發《關於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三)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印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高執法能力和水準。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切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部級行政執法綜合管理資訊系統(二期)工程,用資訊化手段提升執法效能。
六、堅持依法行政,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
(一)規範行政權力運作。完成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核60件,確保于法有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88件,糾正部分違法具體行政行為。統籌辦理行政應訴案件52件。
(二)提升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制定《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任務措施部內分工方案》。持續開展“以案釋法”,出版《交通運輸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典型案例評析》。開展“七五”普法總結表揚,制定交通運輸系統“八五”普法規劃,加強普法宣傳。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辦理完成642件人大代表建議和249件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提案答覆率100%。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15條,受理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359件。部機關接待辦理群眾來信來訪4008件人次。
目前,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部分單位對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認識還不到位、重點法規項目還需攻堅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與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差距、綜合執法運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執法隊伍素質尚待提升。2022年,交通運輸部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努力當好中國現代化的開路先鋒,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