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純剛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遊艇帆船産業立法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感謝您對遊艇帆船産業立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援。遊艇帆船産業包括船舶設計、製造、檢驗、運營、服務、監管等多個環節,涉及不同部門管理職責。我部作為水路運輸和水上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門,一直以來致力於保障包括遊艇帆船在內的船舶航行、停泊、作業安全,推動和促進水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目前已經建立了以港口法、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為龍頭法,以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際海運條例、船舶登記條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為骨架,以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船舶登記辦法、船舶檢驗管理規定、船舶安全監督規則、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等配套規章為支撐的水路法規體系。為了規範遊艇安全管理,促進遊艇業的健康發展,我部于2008年專門制定出臺了遊艇安全管理規定,對自用遊艇的檢驗、登記,遊艇操作人員培訓、考試和發證,遊艇航行、停泊以及安全保障、監督檢查等作出了全面系統規定。
您在建議中提出的儘快出臺支援帆船遊艇産業發展政策及法律規定的意見,我部表示贊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遊艇安全管理規定等現行法規明確遊艇帆船在依法辦理船舶檢驗、登記和船舶營運許可等手續後,可以從事經營性運輸活動,並相應規定了運輸活動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主體、安全設施和人員配備、實名制管理等內容。關於您提出的出臺建設公共船艇碼頭支援政策的意見,我部在2021年印發的《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交規劃發〔2021〕99號)中已有所體現,如要求中央資金重點支援水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明確加強港口規劃與産業規劃的銜接,提高碼頭服務能力等。下一步,我部將結合遊艇帆船産業發展實際,積極開展相關政策制定與立法研究,進一步明確遊艇帆船産業發展方向,以及與之相關的安全管理、商業保險、民事賠償等問題,並全面落實《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要求。
再次感謝您對遊艇帆船相關立法工作的關心,請您繼續支援並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法制司,電話:010-65293290。
交通運輸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