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加入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 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的公告

文號:2006年第46號

文號

2006年第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06-00120

公開日期

2006年12月25日

主題詞

國際;;公約;;加入;;公告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于2004年4月1日通過了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規則》。該附則已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
  經國務院批准,我國于2006年11月2日向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交存了加入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的文件。
  現接到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通知,根據有關規定,上述附則將於2007年2月2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現將經修正的附則IV的中文本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國際  公約  加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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