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海事組織《經1978年議定書修正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II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號:2009年第59號

文號

2009年第5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09-00639

公開日期

2009年12月28日

主題詞

國際;公約;修正案;生效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55屆會議于2006年10月13日以第MEPC. 156(55)號決議通過了《經1978年議定書修正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簡稱《73/78防污公約》)附則III的修正案。
  根據《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國際公約》第16(2)(f)(iii)條關於修正案默認接受程式的規定,上述修正案將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73/78防污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對其內容提出任何反對意見,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
  現將修正案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國際 公約 修正案 生效

附件下載:

  1. 《73/78防污公約》)附則III的修正案中文本(見第MEPC. 156(55)號決議).doc.doc
  1. 《73/78防污公約》)附則III的修正案中文本(見第MEPC. 156(55)號決議).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