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144號和2146號決議的通知

文號:國際組函字〔2014〕46號

文號

國際組函字〔2014〕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4-00313

公開日期

2014年04月04日

主題詞

安理會;決議;執行;通知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有關單位:
  2014年3月14日和19日,聯合國安理會分別通過了關於利比亞問題的第2144號決議和2146號決議。第2144號決議決定延長聯合國支助利比亞特派團以及利比亞制裁專家小組任期,強調有關各方應執行安理會對利比亞武器禁運的相關規定等。第2146號決議授權會員國在徵得船旗國及利比亞政府同意後,視情對公海上可能非法運出利原油的船隻進行檢查,並指示該船隻採取行動將原油退還利比亞等。上述決議全文可分別登陸以下網址查看: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44(2014);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46(2014)。
  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單位採取措施嚴格執行上述決議。

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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