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和《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2012年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文號:2014年第24號

文號

2014年第2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4-00315

公開日期

2014年05月30日

主題詞

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修正案;公告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1屆會議以第MSC.340(91)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BC規則)修正案;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64屆會議以第MEPC.225(64)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國際散化規則》)2012年修正案。

  根據《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稱《安全公約》)第VIII(b)(vi)(2)(bb)條和第VIII(b)(vii)(2)條規定,《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稱《防污公約》)第16(2)(f)(iii)條和第16(2)(g)(ii)條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3年12月1日被視為以默認方式接受,並將於2014年6月1日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和《防污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陸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載),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2014年5月26日

  1. 第MSC.340(91)號決議

  2. 第MEPC.225(64)號決議
  1. 第MSC.340(91)號決議
  2. 第MEPC.225(6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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