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1屆會議分別以第MSC.341(91)號決議和MSC.342(91)號決議通過了《所有類型船舶專用海水壓載艙和散貨船雙舷側處所保護涂層性能標準》修正案和《原油油船貨油艙保護涂層性能標準》修正案。
根據《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稱《安全公約》)第VIII(b)(vi)(2)(bb)條和第VIII(b)(vii)(2)條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1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4年7月1日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陸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載),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