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海事組織《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附則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文號:2015年第33號

文號

2015年第3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5-00432

公開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主題詞

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修正案;公告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66屆會議以第MEPC.251(66)號決議通過了《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以下稱《1997年議定書》)附則修正案。

  根據《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稱《防污公約》)第16(2)(f)(iii)條和16(2)(g)(ii)條規定,該修正案已于2015年3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5年9月1日生效。

  我國是《防污公約》和《1997年議定書》的締約國,在該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交通運輸部(章)

2015年8月10日

  1. 第MEPC.251(66)號決議.pdf
  1. 第MEPC.251(66)號決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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