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3屆會議以第MSC.375(93)號決議通過了《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年議定書》修正案。
依照《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年議定書》相關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5年7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6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年議定書》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附件:第MSC.375(93)號決議中文本
交通運輸部(章)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