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97號決議有關事項的公告

文號:2018年第19號

文號

2018年第1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8-00236

公開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公告;聯合國安理會第2397號決議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97號決議,現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禁止從事運送安理會決議涉朝禁運物項、已列入安理會制裁清單的船舶靠港。

  二、禁止中國公民及企業包租懸挂朝鮮船旗的船舶,禁止將船舶包租給朝鮮,禁止向朝鮮提供船員或使用朝鮮船員。

  三、禁止為朝鮮船舶提供船旗登記以及保險、再保險、船級認證等服務。

  四、禁止中國公民或企業所屬船舶從事海上“船對船”涉朝貨物移交。

  聯合國安理會第2397號決議請在聯合國網站上查詢:http://www.un.org/zh/sc/documents/resolutions/。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月29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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