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842(2008)號決議的通知

文號:國際組函字〔2008〕174號

文號

國際組函字〔2008〕17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08-00991

公開日期

2008年12月05日

主題詞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執行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有關單位:
  聯合國安理會于2008年10月29日通過了第1842(2008)號決議,決定延長對象牙海岸的武器、鑽石禁運和定向制裁措施至2009年10月31日。
  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單位切實執行該決議內容。如遇重大決策性問題,請及時會商我部。
  安理會第1842(2008)號決議請登陸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8/s1842.htm 下載。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題詞:聯合國 安理會 決議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