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87屆會議于2010年5月14日分別以第 MSC.287(87)號、第MSC.288(87)號和第MSC.289(87)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貨船和油船目標型船舶建造標準》、《原油油船貨油艙保護涂層性能標準》和《原油油船貨油艙防腐保護替代方法性能標準》。上述三個標準在《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下稱《安全公約》)下為強制性標準,將與第 MSC.290(87)號和第 MSC.291(87)號決議通過的《安全公約》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同時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標準通過後未對其內容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標準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上述標準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附件: 第MSC.287-289(87)號決議中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題詞: 國際海事組織 公約 標準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