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根據聯合國安理會剛果(金)制裁委員會決定對相關實體和個人實施制裁的通知

文號:國際組函字〔2013〕16號

文號

國際組函字〔2013〕1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13-01811

公開日期

2013年02月25日

主題詞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執行;通知;制裁;盧旺...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有關單位:
  近日,聯合國安理會剛果(金)制裁委員會決定將剛果(金)東部地區叛軍組織“3月23日運動”(M23)和“解放盧安達民主力量(FDLR)”2個實體及巴德格、盧尼加2名M23領導人增列入受制裁名單。
  根據外交部要求,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有關單位採取措施嚴格執行上述決議,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部。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2013年2月25日


  主題詞:聯合國安理會 決議 執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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