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加入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 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的公告

文號:2006年第46號

文號

2006年第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07-00359

公開日期

2007年01月11日

主題詞

國際;公約;加入;公告;IV;附則;海事;船...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國際海事組織于2004年4月1日通過了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規則》。該附則已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
  經國務院批准,我國于2006年11月2日向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交存了加入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則IV的文件。
  現接到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通知,根據有關規定,上述附則將於2007年2月2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現將經修正的附則IV的中文本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國際 公約 加入 公告

  1. 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_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_》附則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規則.doc
  1. 經修正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_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_》附則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規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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