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救生設備規則》、《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和《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號:交通運輸部公告 2008年第13號

文號

交通運輸部公告 2008年第1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2/2008-01033

公開日期

2008年07月14日

主題詞

國際;公約;修正案;生效;公告;救生設備;...

機構分類

國際合作司

主題分類

對外和港澳臺合作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公告通告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82屆會議于2006年12月8日分別以MSC.217(82)號決議、MSC.218(82)號決議和MSC.220(82)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以下簡稱“消防規則”)、《國際救生設備規則》(以下簡稱“救生設備規則”)和《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以下簡稱“IGC規則”)的修正案。
  消防規則、救生設備規則和IGC規則在《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簡稱“安全公約”)下為強制性規定,根據安全公約第VIII(b)(vii)(2)條關於修正案默認接受程式的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8年7月1日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對其內容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
  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主題詞:國際 公約 修正案 生效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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