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7/2008-00765
2008年第1號
2008年04月08日
公路;;規範;;公告
公路局
標準
公路建設
其他
文號:2008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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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類型
現公佈《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範》(JTG F41—2008),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該規範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若有修改意見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8號,郵遞區號:100088),以便修訂。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題詞:公路 規範 公告